Common use of 贖回款項的結算 Clause in Contracts

贖回款項的結算. 贖回款項通常會以電匯方式支付,但如贖回款項金額少於四萬港元(或等值之任何其他主要貨幣),則通常會以支票支付。付款貨幣通常為美元,但亦可為香港分銷商批准的任何貨幣。匯款或兌換貨幣之任何費用應由有關投資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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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款項的結算. 贖回款項通常會以電匯方式支付,但如贖回款項金額少於四萬港元(或等值之任何其他主要貨幣),則通常會以支票支付。付款貨幣通常為美元,但亦可為香港分銷商批准的任何貨幣。匯款或兌換貨幣之任何費用應由有關投資者承擔贖回款項通常會以電匯方式支付,但如贖回款項金額少於40,000 港元(或等值之任何其他主要貨幣),則通常會以支票支付。付款貨幣通常為美元,但亦可為香港分銷商批准的任何貨幣。匯款或兌換貨幣之任何費用應由有關投資者承擔。 結算款項一般於香港代表收到所有要求的贖回文件後三個交易日內支付,無論如何不超過三十日。因此,茲提醒投資者,如不遵照上文所述的贖回程序,贖回款項付款時間將會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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