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责任 样本条款

财产责任. 供应商须代表公司对公司提供或支付的任何财产(以下简称财产)进行保管。供应商只能将财产用于公司利益。供应商必须明确地将所有财产标识为公司财产。供应商不得出售、租赁、分配、转让、抵押、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妨碍任何财产。
财产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交付的财产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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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 特例措置 3 2012年4月1日から2012年6月30日までの間に光ネットサービス契約の申込みと光電話サービスに係る契約申込を同時に行い、かつ光ネットサービスと光電話サービスの提供を開始した光電話サービス契約者には次の特例措置を実施します。

  • V2 V = V1 × ――― V3 V :月次繰越ガス量 V1:過不足ガス量 V2:過不足ガス量が月別受入ガス量の5パーセントを超える託送供給依頼者の月次繰越ガス量の合計

  • 蒐集之目的 (一)人身保險(00一)

  •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利益条款所列的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保险条款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安全管理措置 乙は、個人情報の漏えい、滅失又はき損の防止その他の個人情報の適切な管理のために必要な措置を講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