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样本条款

质押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杭州正元、李琳股票质押融资均处在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逾期归还本息的情形。控股股东杭州正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308.43 29,672.77 29,871.27 负债总额 22,785.95 21,153.45 21,040.30 所有者权益 11,522.48 8,519.31 8,830.9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2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该等信用报告出具之日,杭州正元不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况,未发生不良或关注类的负债。 根据相关人员访谈、承诺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杭州正元实际控制人陈坚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可通过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资产处置、减持股票、其他收入等多种 途径筹措资金,用以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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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 责任限额 第三十六条驾驶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 8.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其他費用 作業項目 說明 單位 單價 金額 起迄年月 其他費用小計(二)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相關費用 保 管 費 ( 年 率 ) :0.01~0.14 %(已於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另行支付。)經(管)理費(年率) :1.00%(已於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另行支付。)

  •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 懲罰性違約金 10.1工地主任違反第 9 條第 3 款不得兼職約定者,每日處以廠商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新臺幣 2,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