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样本条款

质押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杭州正元、李琳股票质押融资均处在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逾期归还本息的情形。控股股东杭州正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308.43 29,672.77 29,871.27 负债总额 22,785.95 21,153.45 21,040.30 所有者权益 11,522.48 8,519.31 8,830.9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2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该等信用报告出具之日,杭州正元不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况,未发生不良或关注类的负债。 根据相关人员访谈、承诺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杭州正元实际控制人陈坚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可通过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资产处置、减持股票、其他收入等多种 途径筹措资金,用以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具体如下: (1) 不动产类资产 根据对杭州正元实际控制人陈坚的访谈,陈坚共计拥有多套住宅及商用办公场所,不动产价值可覆盖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金额,可通过处置不动产及租金收益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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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 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其他費用 作業項目 說明 單位 單價 金額 起迄年月 其他費用小計(二)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相關費用 保 管 費 ( 年 率 ) :0.30%Xxx(已於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另行支付。)經(管)理費(年率) :

  •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