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同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募集资金使用. 1.2.2.1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1.2.2.2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并非为持有财务性投资,并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1.2.2.3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予以付款。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六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