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人提供 2 年质量保证,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提 供终身维护服务(终身维护即为 2 年质量保证期过后免收人工费,只按成本价收取更换零 件的费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按需自行配备备品备件。投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 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维护要求;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的,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投标人支付采购人 20000元(RMB)/次的违约金。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影响产线运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现场维护 3 天仍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提供替代品并将设备自费运回维护,待修好后运还采购人。投标人如违反本条约定,采购人可自行维修,维修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2) 投标人按照其提供《人力资源安排表》,安排对应人力并提供工程师名录给到采购人,以保障采购人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如实际人数少于与本合同约定人数,一经发现,按照实际少于人数,投标人支付采购人 10 万元(RMB)/人次/天的违约金(按照《人力资源安排表》项目阶段配置对应人员)。
(3) 质量保证期内,采购人可以对不合格或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和材料任意选择修理或调换。
(4) 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的配件耗材供应,且为合格正品,且提供给采购人的价格为成本价。
(5) 耗材供应、质量保证期后的零配件供应,结算方式为货到维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转帐。
(6) 采购人正常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因合同设备造成采购人/采购人人员/采购人客户/任何第三方的财产和/或人身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 在设备验收后,采购人需要对投标人设备进行技术协议要求以外的改造和增项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市场询价,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投标人需要无条件将对应改造及增项模块所需要的软件程序接口和源代码,开放给采购人及给采购人进行改造和增项的厂商,如违反本约定,则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第 10.4 条,履行违约责任。
(8) 中标人因管理不善造成民工欠薪上访或投诉事件的,处以2万元/次的违约金,并处以“书面严重警告”的不良行为记录。
(9) 若中标人设备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经整改仍无法满足验收标准的,为保证设备运行采购人有权利指定有能力的第三方技术支持以达到验收标准,第三方技术支持费用从中标人验收货款中直接扣除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产品均提供不低于 5 年原厂质保。(有特殊说明的请按照分项要求质保)。
2、 在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提供各种维修服务(包括零配件免费)。保修期满后,实行终身跟踪维修,按最低价收取零部件费用,不收取维修费及其他费用;
3、 服务响应时间: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现场,12 小时内修复,未能在规定时间
4、 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投标单位应主动提供免费备机服务。
5、 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原厂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
6、 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供应商应主动召回。
7、 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单位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
2、 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质保期均不得低于 3 年,且 1 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招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限、保修条件以及更优质的服务等;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具体交货及安装时间。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5、 交货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6、 安装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7、 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行业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
2、 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质保期两年;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限、保修条件以及更优质的服务等;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具体交货及安装时间。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5、 交货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6、 安装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7、 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图书书目,形成图书订购单,并将图书订购单向甲方报订。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书订购单向甲方供应与图书订购单相符的纸质图书。
(2) 推荐订单时,因订单看不到现货的质量,甲方要对乙方所购图书进行质量把关。
(3) 甲方未采购的书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搭配(以书号、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年为准)。
(4) 乙方保证供应图书均为国家原版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5) 乙方保证所配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油污等质量问题。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对此次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数据错误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进行修 改。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备、线路、软件平台、远程值守服务等均为三年免费质保。
2、 在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提供各种维修服务(包括零配件免费)。
3、 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原厂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
4、 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供应商应主动召回。
5、 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单位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须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期,如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中对设备质保期有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所有货物的包换和包修服务遵从国家三包规定,并 提供终身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解决。
2. 保修期内用户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人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3. 中标人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6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 售后服务内容:成交人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认真搞好业务培训工作,并为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援助,解答采购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应提供上门服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均须由中标人提供至少 2 年保修期内的整机保修服务,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全部系统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本合同总价。
2、 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的所有硬件设备整机维修均为免费,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 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若电话、邮件、远程支持等非现场方式无法解决,则工作日每天 8:00~18:00 期间为 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其余期间为 8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 中标人应在 8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4、 保修期内,中标人须免费提供产品硬件系统扩充、升级更新、需求调试等的技术支持服务。
5、 产品保修期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通过协商,按照一定的标准,有偿收取费用作产品硬件设备的系统升级、功能升级、备件供应等原厂维保服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