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8.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谈判文件、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含软件)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乙方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可提供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所有设备均须由乙方提供 年的整机保修服务,关键设备享有原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货物制造商必须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与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必须增加甲方的硬件和软件,乙方应协助解决。 保修期内,要求乙方每年对本项目的全部设备检修一次(包括配件的检查、调试、清理、更换、清尘等等),开始的具体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商定,并且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