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邮箱(zhangxiaohu@sinotruk.com):
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济南轻卡制造公司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潜在投标方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济南轻卡制造公司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拧紧设备项目采购,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包括:全部(全新)产品价、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3.2投标方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3投标方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3.4公司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具有相应的设计、加工及安装调试能力,投标方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5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若已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9年--2021年;若尚未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8年--2020年。)
3.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3.7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8没有被中国重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3.9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规定。
3.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3.11项目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系统开发的软件均为正版,投标人是系统软件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具有轮胎自动化拧紧系统的成功案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5日上午8:30到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
①投标方公司全称;②投标方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③投标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招标通知的邮箱;④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备注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⑤按照8.1条款的要求提供前9项电子版资质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方联系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方所提供的邮箱,招标方不对投标方能否通过电子邮件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方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4项。
5.2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18847987567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方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济南轻卡制造公司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 |
|
2 |
招标方名称: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联系人:张小虎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18847987567 |
|
3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
|
4 |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3.2投标方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3.3投标方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3.4公司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具有相应的设计、加工及安装调试能力,投标方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5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若已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9年--2021年;若尚未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8年--2020年。) 3.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3.7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8没有被中国重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3.9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规定。 3.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3.11项目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系统开发的软件均为正版,投标人是系统软件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具有轮胎自动化拧紧系统的成功案例。 |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5 |
提交疑问时间:2022年 4 月 23 日17时00分前; 提交疑问方式: xxx 电话:00000000000 注:如果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有疑问,请各投标方在本答疑环节提出。 |
|
6 |
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开标前 3 天; 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方式:招标方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
|
投标文件 |
||
7 |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详见“投标方须知”第8条。 |
|
8 |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及开标一览表组成。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一式 七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六份; 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单独胶装成册,禁止将不同类的投标文件编写进同一标书,违反上述要求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如网络开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先发送资质标和技术标、开标一览表和商务标等现场通知后再发送。 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将投标原件(一份)寄出。 |
|
9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技术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商务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或开标一览表 3)投标方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注: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0 |
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方必须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
|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
||
11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开户名: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号:235142245067 3、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前 4、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 |
|
12 |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4 月 26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xxx路北,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
||
开标 |
||
14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评标 |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方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招标方代表等单数成员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16 |
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合理最低投标价法:不适用 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综合评估法:不适用 中标通知:确定中标方后,通过邮件或传真通知各投标方 |
|
授予合同 |
||
17 |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
|
相关费用 |
||
18 |
无 |
|
其他 |
||
19 |
交货期: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 |
|
20 |
质保期: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 |
|
21 |
1、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1.1合同生效后,方案会签完毕,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该笔价款作为合同的进度款。 1.2 项目预验收后,设备发货前,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该笔价款作为合同的进度款。 1.3设备全部完成无质量问题,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40%的收据并附带下列单据,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30%,该笔价款作为合同的验收款。 1.4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
|
22 |
1、全部(全新)产品价、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招标文件中与本附表不一致的,以本附表约定要求为准。 |
总则
一、说明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2项。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4项。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5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方。在前附表第6项所述时间之前,招标方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投标方须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邮件回复。
6.1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补充文件形式通知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6.2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招标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投标方。
6.3 投标方须在收到招标方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邮件回复。
三、投标文件编写
7.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7.2 除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共四部分构成,上述四部分文件必须单独封装: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6)近三年(2018年至今)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信用等级以及完税证明(若已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9年--2021年;若尚未出具2021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则提供时间为2018年--2020年。);
(7)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函;
(8)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必要资格文件;
(10)产品鉴定证书(如果有);
(1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
(12)产品和主要元器件“CCC”认证证书(如需);
(13)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如有,需权威部门出具);
(14)投标方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前9项文件必须提供,未提供者直接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无法继续参与投标!
8.2技术标书:
为提高评标效率,请投标方按照下列资料清单内容及顺序编制技术标书,如投标方未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技术标书,可能会影响技术标书得分,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1)主要技术参数: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所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方所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作出数据对比表格;
(2)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且有完善的生产保证措施等方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3)供货周期(注意本条不影响商务部分关于供货期的表述,但不得和商务部分矛盾):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或生产加工计划,有详细的确保满足供货期基本要求或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交货措施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是否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措施得当,体系完整,项目所在地有相应的的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5)经营业绩一览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明细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方核实确认)];
(6)投标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7)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技术规格偏离表;
(9)服务承诺函;
(10)设备质量承诺函;
(11)投标方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8.3商务标书: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及优惠条件说明;
(8)投标方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9)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有);
注:以上需(可)提供的招标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未给定格式的,由投标方自行编制,但需包含以上内容。
9.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9.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3所有投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晰,加盖公章页公章为彩色;不满足上述要求对评标专家造成评标干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1投标报价总价包括:全部(全新)产品价、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税率13%。
本项目的所有报价应以包含税率为前提进行提报,即所有报价为含税报价。
10.2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0.4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0.5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10.6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0.7 投标方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根据单价修正总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0.8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10.9 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10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文件签署
11.1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须使用黑色或蓝色不可退色签字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方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注有盖公章、签字之处,应有投标方的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12.1投标方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方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9项。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方应按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方的单位基本账户中转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如投标方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方和招标方有权依法向其提出索赔,投标方应当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3)与招标方、其他投标方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12项。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6.2 投标方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方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3 招标方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
17.2 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1投标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18.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18.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8.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9.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方依法组织实施。
19.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招标方和招标方邀请各投标方派遣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方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3开标程序
(1)投标方和评监标人员签到。
(3)介绍与会人员。
(4)投标方或投标方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方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5)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核验投标方资格证件,内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编写资格证件部分。
(6)各投标方抽签,按抽签顺序开技术标,未开标的投标方去休息区等候进场。
(7)技术标开完之后所有投标方离场,专家打分,推荐进入下一轮的投标方。
(8)所有投标方进场,工作人员当众唱标,按照抽签顺序开商务标。
(9)开标完毕,进入谈判阶段。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标,汇总专家意见,并向招标方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保密性原则:招标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方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2、定标
22.1招标方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
22.2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2.3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所报货物的产品性能及性价比、安装方案、调试方案、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交付时间、投标方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22.4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
23、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在保证采购设备规格型号不变的前提下招标方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24、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一个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或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目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25、中标通知
25.1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方向中标人邮件签发电子版《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如投标人中标后悔标,招标方将取消该投标人本次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6.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27.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被其他投标人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7.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终止招标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6)符合条件、或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相关费用
本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8项。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方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方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九、其他
需对“投标方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参加投标的投标方提交的资质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所确定的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中标方候选。资质标不参与打分,核查资质不满足要求的,直接取消竞标资格,不得进行下一轮。
1、资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与商务标同时投标,分开开标:先开技术标,按照标书中规定的详细技术配置对比表进行技术评标,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含技术澄清),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再开商务标。
2、综合评审,确定中标方候选。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投标方的社会信誉好,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评委将按以下评分细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并打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招标人组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设立评标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本次招标采取多级评标模式,由采购人员与专家组共同对候选中标人进行评/议标,最终确定推荐中标人。
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100分) |
||
1 |
技术标(40分) |
技术方案部分(20分) |
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10分; 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的酌情加分,最高加10分;主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的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
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5分) |
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可靠,且有完善的生产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的酌情得1-5分。 |
||
供货周期(10分) |
响应供货期基本要求得基本分7分; 能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或生产加工计划,有详细的确保满足供货期基本要求或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交货措施的说明及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1-3分; |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分) |
质保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措施得当,体系完整,项目所在地有相应的的售后服务能力酌情得1-5分 |
||
2 |
商务标(60分)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满分(标准分)。 |
注:投标方综合评审得分取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方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
1.1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1.2无投标方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3未按规定格式密封或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投标方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5投标方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1.6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7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8不同投标方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9不同投标方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0不响应招标文件供货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
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12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标的物适用于招标方所有车型的轮胎装配及拧紧、骑马螺栓拧紧。
2.产能规划:10万辆/年
3.工作地点:山东济南
4.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双班制,251天。极限工况:每班10小时,双班制,300天。
5.年时基数:设备年时基数6000小时
6.使用地点区域自然环境:
6.1海拔高度:1000m以下
6.2室外温度:-20℃~40℃
6.3室内温度:-5℃~45℃
6.4环境湿度:在20℃时最大湿度为90%
7.压缩空气压力:0.4~0.6Mpa
8.电源电压:三相五线制,符合中国制式,供电电压:AC380V±10%,供电频率:50Hz±2%,单相电:AC220V±10%,供电频率:50Hz±2%。
三、供货范围
本项目包含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电动四轴骑马螺栓拧紧机设备,所涉及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等,并交付使用;同时包含安全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任务,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说明 |
备注 |
|
1 |
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 |
电气控制系统 |
1套 |
PLC控制系统、电控柜、电气单元、机械附件、触摸屏、低压电气元件等 |
与招标方、SAP、MES对接 |
2 |
机器人和抓取夹具 |
2套 |
机器人、控制柜、示教器、管线包(profinet通讯板卡、示教线缆、控制柜线缆、随线功能、外部轴、视觉软件)、拧紧轴、抓手、套筒及切换设备 |
|
|
3 |
3D视觉系统 |
2套 |
3D视觉相机、光源、工控机、视觉处理软件、电控柜 |
|
|
4 |
轮胎来料设备 |
2套 |
接料滚筒线、分料输送线、定位对中机构、人工操作轮胎输送滚筒线 |
|
|
5 |
螺母自动供料设备 |
6套 |
补料机、震料机、螺母分度定位机构 |
|
|
6 |
不合格自动处理设备 |
2套 |
不合格轮胎放置轨道、不合格螺母拆料机构 |
|
|
7 |
安全配件 |
1套 |
安全光栅、安全围栏、安全门锁等设备及其他附件 |
|
|
8 |
后轴电动四轴骑马螺栓拧紧机 |
1套 |
电动拧紧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吊挂系统等 |
|
|
9 |
其他附件 |
按需 |
|
|
1.招标方提供厂房及吊点,吊点设置位置、高度及规格型号见厂房建筑图纸;投标方负责工艺吊架以下的吊点及轨道,包括设计、制作、安装。投标方的设计图纸应经招标方审核。
2.气源划分,气源一次侧与二次侧的范围界定:根据设备需要,招标方在车间主管网上预留气源接口并带有阀门;阀门后所有的气路设施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需在提供资料时提出预留气源接口位置。
3.电源划分,控制柜仅指设备的主控柜,原则上每台设备设置一个主控柜(主控柜位置需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具体设置),单台设备超过一个主控柜需在图纸会签时说明,否则招标方不负责提供多余电源点。招标方负责从插接箱中接电进投标方主控柜,线缆和桥架及母线插接箱均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每条主线和分装线边小功率设备的线边配电柜(带电表及通讯上传功能),配电柜接线及柜内各元器件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线边配电柜到线边两侧工位上的接电盒(具体图纸会签时确定),接电盒内各元器件由投标方负责。
4.工艺接口,各设备具体布置情况详见重汽轻卡二期总装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仅提出各设备布置位置及输送流向,投标方应细化各设备设计方案后,作为投标依据。
5.网络界面,招标方负责车间内一次侧网络布置,投标方负责二次侧网络布置和连接。
五、标的物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投标方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
1.2投标方所供货物涉及的、招标方有权使用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1.3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为全新货物(或设备)。
1.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
1.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为中国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为中国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可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或设备)。
1.6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使用。
1.7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特殊项目应当无条件签署保密协议。
1.8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轮胎自动装配拧紧工艺系统平面布置方案。
1.9投标方需提供工艺装备的三维数摸
2.通用要求
2.1生产节拍:4min/辆。
2.2※投标方需近五年内具备至少两条整车装配线轮胎自动装配拧紧、骑马螺栓拧紧机项目的成功案例。
2.3关于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骑马螺栓拧紧机部分同整车装配线线体部分、轮胎辊道输送线、空中吊架部分等对接,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安排。
2.4所提供的设备应带有与本身相符的人机交互监控界面,便于操作人员对设备参数、性能等进行查看、调整、监控。
2.5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将组织工艺会签、图纸会签、制造过程监造等,一旦发现投标方质量、周期不满足要求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2.6投标方需充分考虑设备故障时的应急预案,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叙述设备异常时如何保证生产线节拍。
3.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
3.1控制柜和接线技术要求
3.1.1控制柜具有防倾倒措施。控制柜配备空调降温系统;控制柜内设置照明装置。系统各部件要求接地良好,电缆桥架、电柜、钢管之间必须做接地跨接。
3.1.2所有设备按钮站、控制柜、线束桥架全部做防鼠、防尘、防水处理,防尘、防水标准符合国标要求,各设备和控制系统之间不允许有控制方式、接口不相容因素。为防止上述因素发生,主要产品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系列化产品。所有电器、气动元件需要标识清晰,方便维修人员处理故障。地线联接和地极符合国际(ISO/IEC)标准规范,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3.1.3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控制柜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67。
3.1.4控制柜和接线,控制柜门应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控制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缆接线应采用接线端子排方式,而非将电缆直接连接在元件端子上,内部接线应预置。对需散热的控制柜,投标人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应易于更换。风扇故障应有报警,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1.5所提供的控制柜内应安装设温度检测开关,当温度过高时应进行报警。
3.1.6控制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控制柜(控制台)尺寸、颜色、外形结构相同,其控制柜、控制台颜色由招标方确定。控制柜外壳刚度能满足现场要求(最小厚度≥2mm)。控制柜内附有关本控制柜情况的资料袋。
3.1.7所有外部接线至少满足1.5mm2线芯截面的接线要求。
3.1.8控制柜内的每个电气元件、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3.1.9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由“阻燃”型材料制造。
3.1.10控制系统使用的通讯、控制、电力电缆(包括两端的接触件),这些电缆符合国标防火标准。
3.1.11所有I/O模块和现场信号的接线接口应为接线端子排,卡件和端子排之间的连线在制造厂内接好,并在端子排上注有明显标记。
3.1.12控制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元器件安装裕量大于20%,使招标方能增加部分元器件,方便地接线、汇线、布线和查线。所有信号屏蔽层接地应在控制柜侧完成。
3.2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3.2.1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PLC、工业软件)的品牌推荐是建议性的,是根据公司设备使用习惯、实现设备(生产线)控制目的、维修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备件储备与易获得性、易维修性和价格等因素综合权衡后确定的,并非设置壁垒,阻止采用其它品牌。当设备必须选用其它品牌的PLC产品才能满足设备安全、质量、工艺要求时,亦可以选择其它品牌产品,但应当考虑维修、备件、易维修性等因素,控制系统通讯应当满足本文内工业通讯的要求。
3.2.2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选用西门子WINCC组态,建议PLC和界面组态软件统一使用博图。
3.2.3编程组态工具:选用西门子TIA博图软件进行开发。PLC编程语言,符合GB/T 15969.3-2017 《可编程序控制器第3部分:编程语言》(等同采用IEC61131-3标准)的梯形图(优选)及其它PLC常用语言。
3.2.4控制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PLC系统内各存储器的数据丢失。系统设计应满足工业信息安全标准、规范。
3.2.5控制系统应当留有以下的裕量:最忙时,CPU的负荷率不大于50%;内部存储器占用容量不大于50%,外部存储器占有容量不大于40%;通讯总线负荷率不大于40%;每种I/O点裕量大于20%(具体根据项目确定,下同);I/O模块槽裕量大于20%(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保证今后插入模块即能投入运行);电源负荷裕量大于40%〔备用模块插入后的裕量〕。以上这些参数都应是按系统正式投运时的最终容量计算的百分比值。
3.2.6控制系统包含在设备内,控制系统设计使用寿命应满足设备整体设计使用寿命的要求;独立采购的控制系统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5年,PLC所有模块(板)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小于20万小时。
3.2.7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随着项目设计进程和技术资料逐渐完善,在不超出I/O信号总量的前提下,硬件、软件冻结前后,招标方对I/O信号及控制要求的变更,投标方应及时更新设计。在保证大于20%备用量的前提下不增加费用。
3.2.8环境及抗干扰,系统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都很大的现场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
3.2.9系统设计应采用各种抗噪声技术,包括光电隔离、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
3.2.10在距电子设备1.2m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7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不会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系统应能在环境温度-20℃~45℃(控制站-20℃~50℃),相对湿度10~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运行。
3.2.11系统抗干扰能力:共模电压不小于500V,继电器输出350V;共模抑制比不小于120dB,50Hz;差模电压不小于60V;差模抑制比不小于60dB;50Hz。
3.2.12控制系统应留有与SAP、MES系统的通讯接口。如需要则应提供冗余光纤、通讯电缆和全部通讯附件。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SAP、MES、ERP或工厂自动化数据集成商给出的数据采集规范,将设备的过程数据、状态数据整理,写入PLC的存储区。投标方应保证无条件的与招标方选定的数据采集系统集成商、SAP、MES、ERP等软件供应商配合。数据交换规范以SAP、MES系统供应商提出的标准为准(或集团公司制造执行系统现场设备数据交换(采集)标准)。
3.2.13设备控制系统向MES主控PLC(或上位机)提供的状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启动、停机信息;上位机心跳:如0.5Hz,占空比50%的方波;控制器(PLC)心跳:如0.5Hz,占空比50%的方波;控制器与设备(如:机器人)、HMI等设备间的心跳信号由系统集成商确定;故障状态信息;故障代码;故障时间;加工时间;累计运行时间;生产计数(或加工循环计数)。
3.2.14设备控制系统应支持常用OPC服务器(如:SIMATIC NET)将PLC的内存数据映射到上位机的OPC服务器中;或与MES主控PLC通讯,实现MES对设备过程、状态信息数据采集和控制信息的交互。
3.2.15PLC 控制系统应结合系统特点并按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则进行设计。
3.2.16底盘装配线AGV控制系统与机器人安装紧固工作单元进行控制信息的互联,包括硬件的连接、信号的读取、控制程序的编制等内容。投标方应充分预留控制柜相关控制模块、信号模块等余量。同时满足PLC与PLC之间信息交互的要求,PLC与PLC之间交互必须采用PN/PN耦合器的方式,系统与系统有连锁需求的设备必须配备PN/PN耦合器、交换机等设备,满足PLC与PLC之间的交互需求,硬件由设备投标方提供。
3.3工业通讯技术要求
3.3.1设备、控制系统宜选用工业以太网,小型设备可选用RS485串行总线通讯方式。
3.3.2通讯协议:宜采用ProfiNet;设备因实现特定应用,必须采用其它通讯协议的,项目实施部门应当充分论证。但设备与上位机(系统)通讯协议宜采用工业以太网,ProfiNet通讯协议。
3.3.3能源采集通讯协议:宜采用Modbus-RTU、Modbus-TCP。
3.3.4电力计量采集通讯协议:可采用DL/T645-97、DL/T645-07规约。
3.3.5设备过程数据、状态数据的采集,宜采用OPC方式。
3.3.6每台(套)设备控制系统应预留一个工业以太网接口,用于与上位系统(如:MES)通讯。
3.4工业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3.4.1规划时通过工业控制网络边界防护设备对工业控制网络与企业网或互联网之间的边界进行安全防护,禁止没有防护的工业控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
3.4.2通过设置工业防火墙、网闸等设备对工业控制网络与企业网之间进行逻辑隔离安全防护。
3.4.3投标方在设计规划时,对工程师站、工业数据库、服务器等核心工业控制软硬件所在区域应采取访问控制、视频监控、专人值守等物理安全防护措施。
3.4.4较大规模的生产线,在工业主机登录、应用服务资源访问、SCADA软件登陆、控制系统维护等过程中应设计身份认证管理。对于关键设备、系统和平台的访问宜采用多因素认证。
3.4.5根据应用的重要性,对关键系统、网络设备、控制系统组件选择冗余配置。
3.4.6投标方在设计规划时,应考虑重要工业数据进行保护,定期备份关键业务数据。
3.5全生命周期费用技术要求
3.5.1投标方应测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费用(LCC)、运行维持费用及费用分解构成,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3.5.2全生命周期费用(LCC)主要指设备的维持费用,包括设备在设计使用寿命内的备品备件投入,日常维护(维保)费用,大(项)修费用,和正常使用的能源费用,按年列出。
3.6备件供给技术要求
3.6.1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的兼容性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五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五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方决定中断所提供的备品备件供应时,应预先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增加这些备品备件储备。
3.6.2投标方应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资料,如:存放期限、温度、湿度、是否需干燥剂等。
3.6.3招标方件所指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是招标方为保证设备质保期之后正常运行一年所自备自用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质保期内需更换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等均应包含在总价内,招标方不承担质保期内费用。
3.6.4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一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并附详细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条目)。
3.6.5设备的维修BOM。
3.6.6投标方应提供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制造图纸及其技术要求等资料。
3.7技术资料要求
3.7.1硬件资料,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涉及所有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应包括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清单和详细指南。与设备清单相对应的设备项目代号应在所有相关图纸上表示出来,投标方还应根据要求提供其设备代号与市场上可买到的该设备型号间的参照表。
3.7.2投标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设备竣工图(包括总图、基础图、装配图、机械原理图、气动、液压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元器件布置图、PLC 梯形图、变频器的组态文件、HMI 的组态文件等)。
3.7.3设备硬件手册,设备操作手册(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安全事项的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手册(含润滑图表、含有易损件的检查更换指南、易损件使用时间)。设备组态手册。仪器仪表检定证书和使用维修说明书。构成设备所有部件的原理图。内部布置图。符合招标方要求格式的外部连接图,图上应有电缆编号和端子编号。每只控制柜、操作台的总布置图,这些图中应标明各模件和组装件的编号,并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开孔图、总尺寸及开门所需的净空距离。所有控制和调整装置在维护时所需的校验曲线。所有卖方外购设备手册。PLC使用的部件详图。安装步骤、包括装配细节、设备散热和设备重量等。材料清册,包括备件、易损件和耗材清单。所有外围设备的样本(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等)。产品合格证。开箱记录等随机文件材料。施工文件。用于说明采购件名称、型号、规格、厂家等的采购件明细表。设备出厂所必须的精度检验证书、性能测试记录和报告。设备分支动力管线的设计竣工图。
3.7.4软件资料,投标方应提供足以使招标方能够进行检查和修改的所有详图程序和组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打印出来的程序,并装订成册。文件应包括的所有与编程、组态有关的指导和参考手册,文件应完整、清晰、能允许对现有的程序进行修改、增删以及编制新程序,其中还应包括编程和调试的指导性资料。设备可编程器件(PLC、触摸屏、伺服器等)的原控制程序、组态程序电子文档。编程指导材料,投标方应提供用于各系统程序的源码说明,包括交互在程序中的注释,以便整个程序的理解,这一资料应存放在工程师站和U盘内提供给招标方。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含有系统所有的输入、输出(I/O)清单(包括其格式为Excel2007的电子文件),该清单应包括下列项目:输入/输出点说明、模块和插槽代号、设计编号、端子号、信号类型、故障状态、手动状态、电缆编号、报警限值、计算用途、记录/报表要求、显示格式和修改版本号等。
3.8节能技术要求
3.8.1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可参照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工信部)、“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工信部)。
3.8.2电动机等部件的能效等级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二级能效。进口产品的能效不应低于原产国现行能效标准二级能效。如:对应欧洲标准电动机的能效等级不低于IE3。
3.8.3不应采购列入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产品(工信部)
3.8.4能源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应当按照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当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达到下列限定值时,应当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00KW; 多功能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其他:29.26GJ/h;计量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设备能源消耗(或功率)需要测量能源消耗或能效的关键设备应当加装能源计量仪表。能源计量仪表应带远传功能,通讯应满足本文内工业通讯的要求。加装能源计量仪表的要求应写入设备招标文件,并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3.9设备设计使用寿命
3.9.1使用寿命:满负荷的工作状态下不少于300万次。
3.10易维修性技术要求
3.10.1投标方对设备可维修性进行描述,设备在设计、制造、布局、安装时应充分考虑了后续维修的易维修性、可修复性和维修作业的安全、可操作性。
3.10.2在正式提交的设备资料中应当包含设备的维修BOM。
3.10.3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设备在维保方面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清单、耗材清单、定期维保项目清单等,上述清单应包含单价。
3.10.4投标方应提供故障自诊断及不停线自动处理技术说明,减少故障停线时间。
3.10.5投标方应提供远程调试技术支持,故障无法排除时,须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设备配置明细表
设备设施主要配置表
种类 |
元器件 |
品牌/备注 |
PLC及周边 |
PLC |
西门子S7-1517 |
电源 |
西门子 |
|
机架I/O模块 |
西门子不小于32点I/O |
|
现场总线、I/O模块 |
ET200SP,不小于西门子32点I/O |
|
A/D模块 |
西门子 |
|
D/A模块 |
西门子 |
|
人机界面 |
西门子不小于TP1500 |
|
PN/PN耦合器 |
西门子 |
|
驱动设备 |
变频器 |
SEW、西门子 |
电机、减速箱 |
SEW、西门子 |
|
伺服驱动器 |
松下、西门子 |
|
编码器 |
松下、西门子 |
|
总线及周边 |
总线耦合器 |
西门子、图尔克、ELCO |
总线模块(IP67) |
图尔克、SVL、ELCO |
|
总线线缆 |
菲尼克斯、SVL、ELCO |
|
网络设备 |
工业总线交换机 |
西门子、SVL、ELCO |
以太网交换机 |
西门子、华为、菲尼克斯 |
|
传感器 |
RFID及读写设备 |
西门子、倍加福、图尔克 |
接近开关、光电开关等其他传感器 |
图尔克、易福门、倍加福 |
|
行程开关 |
西门子、欧姆龙、施耐德 |
|
扫描枪 |
ZEBRA、讯宝、邦纳 |
|
工业视觉 |
视觉系统 |
ISRA、VMT或其他同等品牌 |
气动元件 |
电磁阀、气缸等 |
SMC、FESTO |
安全设备 |
安全光栅 |
BANNER、SICK、基恩士 |
安全地毯 |
ABB、罗克韦尔、欧姆龙 |
|
激光扫描器 |
PILZ、SICK、 ORMON |
|
安全门闩、锁 |
福帝斯、安士能、施耐德 |
|
电气元件 |
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直流电源、继电器、断路器、熔断器、接触器、漏电保护器、电机过载保护器、缺相保护器、直流电源、按钮、指示灯、柱灯等电气元器件 |
西门子、施耐德 |
网络监测套装 |
网络监测 |
西门子 |
电柜及周边设备 |
控制柜、配电柜 |
威图、东安 |
空调 |
威图、雷博 |
|
I/O箱等其他柜体 |
威图、东安 |
|
配电母线系统 |
Wohner、Rittal |
|
主空气开关 |
ABB、SIMENS |
|
变压器 |
隔离变压器 |
MURR 、正泰、施耐德 |
端子 |
接线端子 |
菲尼克斯、魏德米勒、万可 |
快插接头 |
菲尼克斯、HARTING、WAIN |
|
线缆 |
电缆、信号缆 |
LAPP、igus |
上位机 |
机架式服务器 |
华为、联想、浪潮 |
工控机 |
研华、研祥 |
|
标识类 |
元件、电缆、控制柜标识 |
MURR、PHOENIX |
能源仪表 |
智能电表 |
西门子、施耐德、ABB |
机器人及外部轴 |
机器人、外部轴等 |
ABB、KUKA、发那科 |
管线包 |
|
莫尔、莱尼 |
拧紧轴控制器 |
信号放大器 |
阿特拉斯、马头 |
扭矩传感器 |
阿特拉斯、马头 |
|
检测台 |
标定台 |
阿特拉斯、马头 |
拧紧轴 |
拧紧轴 |
阿特拉斯、马头或其他同等品牌 |
轮胎来料设备 |
接料滚筒线 |
非标 |
分料输送线 |
非标 |
|
定位对中机构 |
非标 |
|
人工操作轮胎输送滚筒线 |
非标 |
|
螺母自动供料设备 |
震料机 |
非标 |
补料机 |
非标 |
|
螺母分度定位机构 |
非标 |
|
不合格自动处理设备 |
不合格轮胎放置轨道 |
非标 |
不合格螺母拆料机构 |
非标 |
|
轮胎抓取夹具 |
抓取夹具 |
非标 |
3.11.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所用配置具体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数量、产地等需在标书中明确,(包含但不限于配置表内容)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
3.11.2设备表面漆面颜色符合《Q-ZZ 30070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规定,外观无明显缺陷。
3.11.3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将组织工艺会签、图纸会签、制造过程监造等,一旦发现投标方质量、周期不满足要求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3.12设备技术要求
3.12.1基本工艺流程
3.12.1.1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需实现螺母自动抓取、轮胎定位、自动抓取及自动装配及拧紧、备胎自动安放等工序基本作业目标。工艺过程具体如下:螺母供料→抓取螺母→轮胎来料→轮胎定位→轮胎视觉检测(包含但不限于识别轮胎型号和层级)→轮胎抓取→前制动盘视觉定位→机器人安装前轮轮胎→机器人循环上述动作安装后轮轮胎(单侧安装两个轮胎时实现两个气门嘴180°对角装配)→抓取备胎并放置在车身指定位置。
3.12.1.2通过与重汽MES、SAP或ERP系统自动对接完成,待装轮胎的型号核对确认过程,获得车型信息后,设备判定待装车型、配置及车轮装配特殊需求等信息,正确调用相应的主控程序,不同的车型采用不同的装配及拧紧程序。系统还需要设置异常报警判断功能,通过与主线控制系统通讯,实现应急停线以便人工处理。涉及报警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供应的轮胎型号错误”、“任何原因导致的拧紧力矩超限”等。
3.12.2基本参数说明
3.12.2.1轮胎尺寸(长*宽*高):最大(mm):876*876*266,最小(mm):665*665*218.5;轮胎最大重量(每只): 100kg。
3.12.2.2轮胎螺母:M12,M18,M20,(凸缘螺母对边尺寸:S=18,S=27,S=30)。3.12.2.3轮胎拧紧螺母数量(每轮胎):6只。
3.12.2.4拧紧机设备规格100-750N.m,范围内可任意设定扭矩值,以满足工艺扭矩要求,且实物力矩满足工艺要求。
3.12.2.5整个自动装配拧紧系统,布局需满足作业车位空间(长度≤16m,宽度≤8m)。
3.12.2.6拧紧设备轴间距调整采用自动的方式进行调整变位,变位满足车轮分布圆直径在(120-260)mm区间范围的变化需要。
3.12.3轮胎对接辊道输送线
3.12.3.1工作站的轮胎对接辊道输送线与招标方的轮胎输送线匹配,动作信号交互连锁(采用PN/PN耦合器连锁);与轮胎线相关通讯涉及的硬件部分由投标方负责。
3.12.3.2轮胎在辊道输送线上运送时,辊道输送线有防护装置,避免轮胎总成出现损伤。
3.12.4轮胎来料定位装置
3.12.4.1对中要求:前后与左右方向都采用气缸驱动,同步轮和同步带连接达到同步对中的效果,并采用位移传感器反馈信号输出。
3.12.4.2设备集成在钢焊接的机构上,保证足够的刚性强度。
3.12.4.3轮胎定位设备精确定位功能,保证每次轮胎放置的分布圆位置统一,方便匹配机器人。
3.12.4.4轮胎定位精度达到±0.2mm以内。
3.12.5螺母自动供料系统
3.12.5.1每套螺母供料系统最少可以储存1000颗以上螺母。
3.12.5.2螺母通过振动盘处理进行排列,螺母接收系统将螺母进行接收和分度,达到满足机器人抓取功能。
3.12.5.3螺母分度系统精度达到±0.1mm以内,分度后达到满足机器人抓取的姿态。
3.12.5.4每套机构对应一种螺母型号。
3.12.5.5螺母输送过程中,设备保证不会损坏螺母,导致质量问题。
3.12.5.6螺母供给系统有欠量报警提示功能。
3.12.5.7整个螺母自动供给系统设计有防护罩进行封闭,噪音不大于65分贝。
3.12.5.8螺母供料系统振动盘及其控制器采用进口知名品牌。
3.12.5.9螺母供料系统供料合格率100%。
3.12.5.10螺母供料系统应具备卡钉备用解决方案。
3.12.6机器人系统
3.12.6.1机器人系统主要由机器人本体、外部轴、控制柜、示教器、拧紧轴、抓取装置等部分组成。使用带控制系统的6轴机器人:机器人的重复精度达到±0.1mm,持重和臂展满足工艺和产品尺寸要求。由机器人软件管理的外部第7轴,投标方首先考虑满足功能性需求,机器人软件版本根据招标方要求,机器人的最大动作范围需要留有20%的余量。
3.12.6.2机器人选型时应进行完整可靠的重量分析,预留20%以上的冗余负载。
3.12.6.3可以在任何速度下都以路径轨迹为优先来控制机器人的运动,并且通过运动控制让机器人的加减速时间最小化。
3.12.6.4每台机器人需要有独立的控制柜及示教器,第7轴控制器需安装在机器人电控柜内,示教器及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均采用最新型号进行选型。
3.12.6.5为方便调试及后续生产中轨迹的示教,需建立相应的工具坐标及工件坐标,示教的每一点均按照其所要实现的功能来命名。
3.12.6.6在机器人没有抓取轮胎情况下,机器人须有回原位置功能,设备在回原位的过程中需使用安全速度,设备上有产品时不充许执行自动回原位置命令。机器人可以持续向PLC发送原位置信号,设备配有原点指示灯。
3.12.7机器人抓取系统
3.12.7.1抓具配有抓取轮胎螺母功能,单次抓取数量是3个或6个,满足客户螺母尺寸要求。
3.12.7.2抓具抓取轮胎螺母后能够保持螺母不掉落,能监测螺母是否抓取成功。
3.12.7.3抓具抓取轮胎稳定牢固,抓具设计应考虑不同规格轮胎及对以后车型的兼容性。
3.12.7.4抓具上安装3D视觉定位系统,不影响其他功能。
3.12.7.5螺母拧紧轴集成安装在抓具上,投标方应提供抓具的概念设计图纸,并对抓具的重量进行评估,说明机器人的选型和负荷。
3.12.8定位系统要求
3.12.8.1对于制动盘的定位和对于机器人的装配引导,须保证检测定位和装配引导的准确、可靠性,采用视觉系统,并保证视觉引导系统功能的可靠性和节拍要求。投标方必须使用招标方元器件品牌表中的视觉系统品牌。
3.12.8.2视觉定位的情况实时显示到PC 显示屏上,以便查看。
3.12.8.3视觉系统通过与工业Profinet和PLC 进行通讯,通讯分为流程控制和数据交互两部分,控制部分包括车体类型码、启动信号、错误代码、错误退出信号、系统状态码等;数据交换就是视觉系统的运算结果数据传送给机器人,该数据报包括方位矫正矢量、标识位、状态位等。
3.12.8.4工控机配置要求如下:采用稳定性、可靠高的品牌电脑,当前市场的主流型号。选用19"液晶显示屏,操作系统为正版Win10 系统并安装补丁,CPU 为i7 七代或更优,内存16G DDR4,2133MHZ 或更优,500G 双固态硬盘或更优,并保证设备性能;配套UPS 不间断稳压电源,独立千兆网卡,光驱,USB 接口,杀毒软件。电脑具备以太网接口。
3.12.8.5数据管理设定管理级别和管理权限及权限密码。
3.12.8.6设备参数设定时,管理员的每一次操作都需要做记录,保存在电脑上,并且此部分记录不能进行人为修改。
3.12.8.7如使用键盘、鼠标,须在控制柜面板上设置操作台(翻转式或抽屉式),便于键盘的操作、存放。
3.12.8.8提供系统、驱动、杀毒、设备控制等软件的光盘。
3.12.8.9工控机的数据功能:方便地实现工作数据监视、参数修改记录、历史数据检索、故障在线诊断查询等功能。与招标方系统数据交换,接受车辆队列,接口要求以招标方后期提供为准。
3.12.8.10数据存储:工作数据、故障等信息的存储;要求记录异常代码、内容、发生时间、复位时间。报警时用红字显示,复位后用绿字显示;通讯数据保存在工控机硬盘中,历史数据的追溯可达10万辆以上。
3.12.8.11数据处理:可根据生产日期、订单号、底盘号查询到某台车的装配力矩、转角和装配拧结果等信息,并上传MES、SAP系统。
3.12.8.12视觉识别系统应采用3D结构光技术,增强抗干扰性,识别精度≤0.2mm,视觉系统响应速度≤2秒。
3.12.9机器人拧紧系统
3.12.9.1拧紧机构传动轴承选用进口产品,设计选型应提高等级。
3.12.9.2拧紧机构所用的拧紧输出轴需满足最大力矩输出时不出现断裂、变形等,输出轴材质、硬度、拧紧次数、直径等参数,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为重要技术方案评审依据。
3.12.9.3拧紧机构在规格范围内可任意设定扭矩值,以满足工艺扭矩要求,且实物力矩满足工艺要求。
3.12.9.4拧紧机构能够自动切换左旋、右旋,满足拧紧左旋螺纹和右旋螺纹螺母的需要。
3.12.9.5拧紧机构的工作噪音不大于65分贝。
3.12.9.6拧紧机构的控制方式为:扭矩控制/角度监测、角度控制/扭矩监测、屈服点控制功能及多步、多速控制;设备精度:扭矩精度:≤±3%;角度精度: ≤±1°。该精度要求以整车实物力矩测量数值为准,不以拧紧机本身输出力矩为准。
3.12.9.7拧紧机构系统具有单轴、欠扭、超扭、合格及不合格数据显示并报警功能。同时具有系统自检功能,对拧紧机本身的故障有报警、诊断和必要的排故信息的提示,漂移的识别和自动补偿、校正功能。具有“假扭矩”的识别功能。
3.12.9.8拧紧机构具有设定扭矩和角度的目标值及上、下限值的功能,具有扭矩值及角度值的精度统计分析功能;具有自动显示最大动态扭矩和最终转角的功能;具有动态显示各轴的扭矩值、转角值及扭矩、角度曲线的功能。
3.12.9.9具有传感器校准功能,具有扭矩校准界面,可快速对拧紧机各轴扭矩进行校准,每台拧紧机现场配备检测台,方便扭矩校准。
3.12.9.10系统具有正反转及无级调速功能,拧紧机系统具有正反转及转速可设定功能。拧紧机最高输出转速不小于70rpm,在0至最高转速之间伺服无级可调。
3.12.9.11投标方应文件说明如何实现兼容三种螺母,包括如何自动更换套筒。
3.12.10控制系统
3.12.10.1由PLC系统进行轮胎来料、对中台、机器人系统、控制视觉系统、送钉系统、拧紧系统各部分的运行以及各部分之间的交互,具有自动控制、状态显示、检测、保护、报警等功能,能够进行系统故障自诊断。系统的启动、停止以及暂停、急停等运转方式均可通过操作盘进行。
3.12.10.2预留3种车型,在车型变化时投标方无偿调试设备,以满足工艺要求。
3.12.10.3电气元件通过CCC认证。
3.12.10.4可编程控制器采用西门子S7-1517,CPU机架或主站置于独立机柜中。
3.12.10.5采用现场总线的形式与现场传感器和执行器进行数据和离散信号的通讯和连接,现场总线采用ProfiNet总线控制技术,总线要求采用4芯屏蔽总线电缆。主机柜,分布式控制箱和从站立式机柜内的机架或PN网关的总线插头,采用金属外壳。现场I/O箱PN插头采用金属外壳。
3.12.10.6每个电能接入点控制柜需配置电能管理仪表;在现场显示能源消耗情况,并预留以太网把相关信息送到上位监控计算机上显示,可打印报表。
3.12.10.7现场触摸屏使用西门子TP系列。面板设密码进入操作。
3.12.10.8与线体PLC之间的控制信号互锁和交换通过总线PN/PN Coupler,由本项目投标方提供PN/PN Coupler,线体和本项目分别敷设电缆和桥架到PN/PN Coupler。
3.12.10.9所有操作和监控界面使用招标方标准编写和中文显示。
3.12.10.10可编程控制器采用招标方标准编写,并配置相应中文注释。
3.12.10.11编程要求:对招标方完全开放,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加密。
3.12.10.12 PLC控制器布局和程序编写按照先功能后区域的原则分布,所有工程放在一个软件项目中。
3.12.10.13电气设备元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的要求,不允许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3.12.10.14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控制元器件的选择必须保证节能要求,达到最好的节能效果。
3.12.10.15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设警示标志,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能保证在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运行。
3.12.10.16各种仪器、仪表、检测装置,应选用量程合理、灵敏可靠。
3.12.10.17电气设备及元件应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安装、维修及更换。
3.12.10.18停电时不应发生任何危险,不会出现误操作、短路、控制程序紊乱、控制数据丢失等问题。恢复供电时,机械设备不能自行启动,安全保护电路应通过复位操作才能再启动。
3.12.10.19所有设备应设有紧急停止功能。
3.12.10.20所有输送系统控制必须精确,不允许存在抖动、二次运行到位、速度变换卡顿等现象。
3.12.10.21信号线需与动力线分开铺设,或采用屏蔽电缆。
3.12.10.22电柜、接线盒、控制台及操作元件盒均用同一种钥匙来开闭。
3.12.10.23关于电机:电机选型为带哈丁接头电机并带制动器。电机选型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3.12.10.24应有各传感器的数据采集及跟踪系统,便于提前发现异常,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
3.12.10.25应具有虚拟调试、远程调试和状态监控功能,缩短现场调试周期。
3.12.10.26应具有故障诊断及不停线自动处理技术,只有重大故障才须人为干预。
3.12.10.27应考虑模块化设计,具备模块化快速维修结构,可实现快速安装及维护。
3.12.10.28轮胎自动装配拧紧设备应满足预防性维修功能扩展。
3.12.10.29具有参数及数据的密码保护功能。具有控制系统的急停及参数保护功能。有伺服系统的过流、过压、过速、过扭矩保护功能。
3.12.10.30系统须满足检测数据收集、判断、存储输出方面的要求:任何停机故障发生时,记录当时关键工艺参数、整系统每次故障停机时长信息、每个轮胎螺母的实际拧紧力矩数据。上述数据可以适当方式输出用于分析和归档。
3.12.10.31所提供的电气控制及联锁应可靠,信号指示醒目明确;驱动电机带有制动和离合装置,电机和减速机采用强制风冷,电流在额定范围内,温升不超出规定值。
3.12.10.32要求设备具备运行状态记录功能并预留接口(总装线体),能实现与公司内信息化系统进行实时对接,实现实时安灯监控停线信息,满足生产异常停线监控要求。
3.12.11.1安全栏和光栅,安全性是机器人工作站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方案制定规划时充分考虑了安全因素,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机器人工作范围内由安全栏及相关设备形成一个封闭区域,应合理设置安全光电开关,当系统进入运行状态下,操作者误穿过安全光电开关,发出的光线时,系统会自动停止工作和报警。
3.12.11.2安全门用于技术人员对机器人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时的进出口,安全门通过安全锁与系统联锁,当安全门被非正常打开时,系统停止运行并报警。
3.12.11.3电气通用标准,所有线路采用多芯电缆(电缆不能有接头),各接点采用预铸式多线插头,减少运行故障。
3.12.11.4系统电源、控制电源、操作电源应设单独保护开关。
3.12.11.5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中使用的所有导线应有不易脱落的线号及标签,设备各机械部件及各种电气元件(例如电磁阀、气缸等)应有与图纸相一致的标识。
3.12.11.6控制柜内或电子接线盒中所有进\出导线必须通过端子排,进行中间过渡。
3.12.11.7设备上使用的电缆可根据需要在空中或地面通过线槽进行铺设。线槽走向要合理,按直角坐标系铺设,转弯做成直角走向。在地面铺设的线槽盖板厚度≥6mm,强度应保证不发生人践踏使其变形现象。
3.12.11.8在空中进入设备的各水管、气管开关要避免在电箱上方安装。
3.12.11.9外部开关、电磁阀等元件要求采用预铸式电缆结构。
3.12.11.10输入/输出使用独立的电源,输入/输出使用DC24V 开关电源,各个电源要求加独立的断路器保护。PLC输入/输出采用不同颜色的配线,并与动力线颜色不同。
3.12.11.11凡是有人操作的位置都要求就近设急停及急停指示。急停应对全部的设备同时有效。
3.12.11.12控制气源设有气压低下报警功能。
3.12.12其他要求
3.12.12.1对转动部分,不允许使用铜套,如有要用轴套的区域,优先选用带石墨润滑的轴套。在所有输送设备的行程终端都需安装相应的机械死挡,以阻挡因控制异常时被输送物品超行程运动造成事故。
3.12.12.2关于联接:所有设备间的联接需采用螺栓联接;螺栓或螺母强度等级:10.9级或以上,尽可能将螺栓向下安装,螺母在下。
3.12.12.3所有螺栓联接都需使用合适的止退措施:包括使用止退螺母,弹簧垫圈,双螺母等措施。螺栓紧固后需要露出不少于3牙。
3.12.12.4运动部件和易松动部件间的联接螺母必须采用锁紧螺母型,所有螺栓/螺母类拧紧需要进行扭矩检查确认,扭矩确认后进行 "I" 标记(扭矩不重要时小于M6 的除外),最终扭矩值双方会签确定。
3.12.12.5钢结构部分,设备与工艺钢结构或厂房钢结构的所有连接部件必须使用止退措施,并进行双人确认并分别做油漆标记。
3.12.12.6在和其他钢结构相连时,要做到尽量螺栓连接,对于不便于螺栓连接的情况,可采用抱箍方式相连,未经招标方同意,严禁采用电焊方式连接。
3.12.12.7如有设备的安装或拆解需要特殊的非标工具,投标方必须告知并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及使用相关工具的必要培训。
14.12.8关于设备喷塑和烤漆:设备外观按招标方统一颜色要求喷塑和烤漆处理,参见《Q-ZZ 30070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颜色应具有耐久性。涂料厚度不小于4密耳。
3.12.12.9钢结构、设备表面喷塑和烤漆前表面手工除锈表面质量达到St3级。
3.12.12.10喷塑和烤漆后外观要求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涂覆的涂料要均匀,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及漏涂等缺陷,并作到涂料不干不装配,不包装,产品在吊运中应妥善保护表面。
3.12.12.11外露加工、装配表面严禁喷塑和涂漆,一律涂SZ-1防锈油。
3.12.12.12安装现场不允许焊接和喷漆作业。
3.12.12.13若系统中涉及到特种设备,则需要有资质的投标方进行制作及安装,并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安装许可证书。
3.12.12.14关于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投标方实际提供配置和数量需得到招标方确认。
3.12.12.15所有设备要考虑断压缩空气或断电后保证安全。
3.12.12.16投标方需负责本项目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防撞装置。
3.12.12.17所有轨道和吊挂点设置二次保护钢丝绳。
3.12.12.18设备进厂时,提供计量器具的合格证,和项目所在地第三方检验的合格证书。
3.12.12.19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节拍计算表,并提供相关事件依据。
3.12.12.20投标方应提供轮胎自动装配拧紧可实现的理论依据。
3.12.12.21投标方应说明如何防止轮胎轮胎拧紧时对对侧螺母拧紧的影响。
3.12.12.22投标方应说明如何防止安装过程中内胎倾斜对后续安装的影响并提供依据。
3.12.12.23方案会签时要有轮胎自动装配拧紧系统的详细方案及示意图(2D、3D),辅以关键动作的动画仿真,以及详细的动作节拍时间分析表。
4.电动四轴骑马螺栓拧紧机
4.1机械部分技术要求
4.1.1设备组成:拧紧机为悬挂结构;拧紧机由KBK滑轨、滑车、气动平衡悬挂装置、操作体、电动拧紧轴、电气控制设备、条码扫描仪、打印机等主要部件构成。其中:电动拧紧轴、工控机管理系统、主控板卡、空调、变压器、电源、空开、稳压电源、条码扫描仪、声光报警装置、其它电气元件以及吊挂系统滑轨组件为国际知名品牌,在国内(中国)能购买配件。
4.1.2传动轴承选用进口产品,设计选型应提高等级。
4.1.3吊挂部分要设置平衡升降装置,工作过程中要求拧紧机设备本体上下左右移动方便、灵活,左右拧紧机及拧紧机与周围设施不发生干涉。在断气时,保证7天之内气动平衡装置的下降高度不得大于30mm。
4.1.4操作体上设有操作把手,其高位和位置要易于操作人的操作,便于拧紧机的套筒头与螺栓头的对位,操作体上应有可靠的漏电保护措施,确保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
4.1.5拧紧机应具有悬挂失效保护装置,以及拧紧过程中由于螺栓和安装等原因造成的异常情况下的安全防护。
4.1.6设备所用套筒,必须具有快速切换功能,配备每种不少于2套,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4.1.7关于设备喷塑和烤漆:设备外观按招标方统一颜色要求喷塑和烤漆处理,参见《Q-ZZ 30070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颜色应具有耐久性。涂料厚度不小于4密耳。
4.1.8控制柜及拧紧机构等电器电缆设施,均有防鼠措施。
4.1.9所有拧紧机用的输出轴需满足最大力矩输出时不出现断裂、变形等,输出轴材质、硬度、拧紧次数、直径等参数,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为重要技术方案评审依据。
4.2电气部分技术要求
4.2.1电气集中控制部分与具体操作控制部分要求分开。电气集中控制部分设置在专用控制柜内,具体操作控制部分设置在拧紧机设备本体上。
4.2.2控制柜必须带起吊环,控制柜具有防尘、防水、防倾倒措施,所有电控柜(包括主控柜、操作面板、I/O柜、分线柜)。
4.2.3控制柜及拧紧机构(执行机构)必须保证良好散热性,控制柜配备空调降温系统,拧紧机构配备散热风扇,电控柜电气元件性能可靠、散热良好。伺服电机在夏季工作温度低于65℃。
4.2.4控制柜安装照明设施,控制柜内安装220V电源检修插座。
4.2.5控制柜前门内侧应设置图纸资料盒。装有PLC的控制柜,其前门内侧还应设置编程器支架。
4.2.6系统控制具有抗干扰措施(投标书中要具体说明所采取的措施)。
4.2.7扭矩传感系统和按钮指示灯等控制系统采用独立供电方式,防止干扰。
4.2.8拧紧机独立电气柜、空中走线(电缆悬挂使用)。
4.2.9主要连接电缆,要求电缆必须有冗余,备用线路不低于总线路数量1/3,其中,扭矩传感器线必须留有至少一根整线备用。
4.2.10电缆线及空气管集成一束,每根电缆都应有清晰的编号。电缆和电线须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及安全规范,导线颜色规范,电缆和电线必须穿电线管、软管或线槽,不能有中间接头,强弱电源线须分离布置,同一线槽必须用隔板隔开可随操作体移动,其整体外部配高强度金属套管用于保护。
4.2.11监控界面采用液晶显示屏,全新中文菜单界面,windows操作平台,拧紧控制程序在多重菜单提示下,以人机对话方式编写,便于操作人员对设备参数、性能等进行查看、调整、监控,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4.2.12操纵箱体自身操作面板要求带不少于20个档位“车型选择”开关,装配车型变化时可用开关来选择已预设的拧紧工艺参数即可,不必每次都到电柜中修改。可设置多种车型参数,满足扫码使用要求。
4.2.13系统具有过载保护,紧急制动保护及参数恢复功能。
4.2.14电磁器件(如电磁阀等)的线圈应由接触器的主触点进行通断控制,不能使用板卡触点或PLC输出点直接控制。
4.2.15控制系统在发生故障时红灯闪烁报警。
4.2.16电器元件安装尽量使用标准U型安装轨卡装。
4.2.17所选设备扭矩控制采用扭矩传感器控制,不得使用电流控制;选用的扭矩传感器在齿轮组前,更加靠近螺栓,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
4.3控制系统部分技术要求
4.3.1设备具有以太网络通讯接口和信息采集功能,预留输出打印接口(USB接口);具备联网扫码功能,可通过条码扫描实现工艺参数及车型自动识别,从MES、SAP或ERP系统中获取相应数据,并可实现数据快速上传。具有生成统计报表、拧紧数据及趋势曲线的事后显示和打印功能。
4.3.2设备需具备如下功能:当车辆到达工位后,使用扫描枪扫描车辆的条形码,设备控制单元获取条形码信息后发送到MES、SAP或ERP系统,MES、SAP或ERP系统根据条形码的信息判断出当前车辆所需要的工艺参数,然后MES、SAP或ERP系统将工艺参数信息反馈给拧紧联网系统(第三方软件),接着联网系统将具体的拧紧程序指令发送给设备控制单元,工人启动设备后,设备自动按照系统的指令进行动作,设备完成动作后将拧紧结果发送并存储到MES、SAP或ERP系统中。
4.3.3拧紧机档位控制切换方式:设备由工控机、主控制模块、专用轴控模块控制,实现以下功能:(1)拧紧轴可实现扫码自动多档位变位,力矩、轴间距档位同时切换;(2)操纵箱体设置档位开关,可进行手动档位调节,实现力矩、轴间距档位同时切换。
4.4功能部分技术要求
4.4.1拧紧机能够自动切换左旋、右旋,满足拧紧左旋螺纹和右旋螺纹螺母的需要。
4.4.2拧紧机移动范围满足使用要求。
4.4.3拧紧机的工作噪音不大于65分贝。
4.4.4拧紧机应具有套筒的引入(自动认帽)功能;拧紧机应具有套筒的退出(自动卸荷)功能。
4.4.5拧紧机应具有预拧紧、等待及各轴同时拧紧的功能;具有预拧紧、过渡拧紧、终拧紧等过程的速度设定及多步拧紧功能。
4.4.6拧紧机的控制方式为:扭矩控制/角度监测、角度控制/扭矩监测、屈服点控制功能及多步、多速控制;设备精度:扭矩精度:≤±3%;角度精度: ≤±1°。该精度要求以整车实物力矩测量数值为准,不以拧紧机本身输出力矩为准。
4.4.7拧紧机应具有多轴的正转自动拧紧和反转手动拆卸功能。
4.4.8系统具有单轴、欠扭、超扭、合格及不合格数据显示并报警功能。同时具有系统自检功能,对拧紧机本身的故障有报警、诊断和必要的排故信息的提示,漂移的识别和自动补偿、校正功能。具有“假扭矩”的识别功能。
4.4.9拧紧机具有设定扭矩和角度的目标值及上、下限值的功能,具有扭矩值及角度值的精度统计分析功能;具有自动显示最大动态扭矩和最终转角的功能;具有动态显示各轴的扭矩值、转角值及扭矩、角度曲线的功能。
4.4.10具有班产量、总产量显示及统计功能。
4.4.11拧紧机具有参数及数据的密码保护功能。
4.4.12拧紧机具有控制系统的急停及参数保护功能。
4.4.13拧紧机具有伺服系统的过流、过压、过速、过扭矩保护功能。
4.4.14设备具有传感器校准功能,具有扭矩校准界面,可快速对拧紧机各轴扭矩进行校准,每台拧紧机现场配备检测台,方便扭矩校准。
4.4.15其他电子元器件及机械零件必须保证使用的可靠性,保用3年。
4.4.16使用寿命:满负荷的工作状态下不少于300万次。
4.5.17系统具有正反转及无级调速功能,拧紧机系统具有正反转及转速可设定功能。拧紧机最高输出转速不小于70rpm,在0至最高转速之间伺服无级可调。
4.4.18系统具有相关工艺参数的输入、输出、修正、储存功能,可实现数据查询打印、联网功能,储存数据不少于300万次。
4.4.19系统具有根据实时存储的数据,利用数理统计算法和质量分析方法,绘制出拧紧质量分布直方图、拧紧质量趋势图,计算出Cpk值,并对合格、不合格及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功能。
4.4.20系统具有条码读入功能,既可通过扫描器识别车辆的条形码,自动设定扭矩值;又可通过手动输入操作设定扭矩值。序列号可自动编写。
4.4.21每根轴具有单独工作功能,可单独实现正、反转,不影响其他拧紧轴。
4.4.22具备模块化快速维修结构,便于维护及维修。
4.5设备配置明细表
设备设施主要配置表
种类 |
元器件 |
品牌/备注 |
电柜及周边设备 |
控制柜、配电柜 |
威图、东安 |
空调 |
威图、雷博 |
|
I/O箱等其他柜体 |
威图、东安 |
|
配电母线系统 |
Wohner、Rittal |
|
主空气开关 |
ABB、SIMENS |
|
驱动设备 |
变频器 |
SEW、西门子 |
电机、减速箱 |
SEW、西门子 |
|
伺服驱动器 |
西门子、松下 |
|
编码器 |
西门子、松下 |
|
PLC及周边 |
PLC |
西门子S7-1517 |
电源 |
西门子 |
|
机架I/O模块 |
西门子不小于32点I/O |
|
现场总线、I/O模块 |
ET200SP,不小于西门子32点I/O |
|
A/D模块 |
西门子 |
|
D/A模块 |
西门子 |
|
通讯方式 |
Profinet |
|
人机界面 |
西门子不小于TP1500 |
|
PN/PN耦合器 |
西门子 |
|
拧紧轴控制器 |
信号放大器 |
阿特拉斯、马头 |
扭矩传感器 |
阿特拉斯、马头 |
|
检测台 |
检测台 |
阿特拉斯、马头 |
拧紧轴 |
拧紧轴 |
阿特拉斯、马头 |
电气元件 |
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直流电源、继电器、断路器、熔断器、接触器、漏电保护器、电机过载保护器、缺相保护器、直流电源、按钮、指示灯、柱灯等电气元器件 |
西门子、施耐德 |
线缆 |
电缆 |
LAPP、igus |
总线及周边 |
总线耦合器 |
西门子、图尔克、ELCO |
总线模块(IP67) |
图尔克、SVL、ELCO |
|
总线线缆 |
菲尼克斯、SVL、ELCO |
|
气动元件 |
电磁阀、气缸等 |
SMC、FESTO |
吊挂系统 |
滑轨及组件 |
EEPOS、GORBEL |
吊挂装置 |
EEPOS、GORBEL |
|
扫描枪 |
条码扫描仪 |
ZEBRA、讯宝、邦纳 |
4.5.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所用配置具体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数量、产地等需在标书中明确,(包含但不限于配置表内容)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
4.5.2设备表面漆面颜色符合《Q-ZZ 30070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规定,外观无明显缺陷。
4.5.3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将组织工艺会签、图纸会签、制造过程监造等,一旦发现投标方质量、周期不满足要求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4.6设备技术要求
4.6.1基本工艺流程
4.6.1.1工艺过程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1)扫码拧紧:车辆进入拧紧机工位→人工扫描车辆条形码→拧紧机控制单元将条形码信息发送到MES、SAP或ERP系统→MES、SAP或ERP系统由条形码信息判断出车辆所需工艺参数→MES、SAP或ERP系统将工艺参数反馈至拧紧联网系统(第三方软件)→拧紧联网系统将拧紧程序指令发送至拧紧机控制单元→拧紧机力矩、轴间距档位同时切换为对应车型参数→人工操作拧紧机手柄→拧紧机自动按照系统的指令进行→认帽→高速预拧紧→预拧紧→等待→同时终拧紧→合格后退出;若螺栓拧紧不合格,则拧松螺母,由人工确认故障原因,或进行二次拧紧,或放行进入返修工位,系统对所有故障项进行标记、记录,解决故障之后人工进行消项;对于二次拧紧合格的车辆,人工操作拧紧机复位,开始下一次拧紧工作。(2)非扫码拧紧:车辆进入拧紧机工位→人工调整档位(操纵箱体和主控柜同时均能实现)→拧紧机力矩、轴间距档位同时切换为对应车型参数→操作拧紧机手柄→拧紧机自动按照系统的指令进行→认帽→高速预拧紧→预拧紧→等待→同时终拧紧→合格后退出;若螺栓拧紧不合格,则拧松螺母,由人工确认故障原因,或进行二次拧紧,或放行进入返修工位,系统对所有故障项进行标记、记录,解决故障之后人工进行消项;对于二次拧紧合格的车辆,人工操作拧紧机复位,开始下一次拧紧工作。
4.6.2基本参数说明
4.6.2.1轴间距变位满足下面要求:后桥拧紧轴间距横向变距区间(70-130)mm,纵向变距区间(80-220)mm。自动变位时间5秒以内。
4.6.2.2骑马螺栓规格(mm):φ12、φ14、φ18、φ20、φ22
4.6.2.3拧紧机设备规格100-1000N.m,范围内可任意设定扭矩值,以满足工艺扭矩要求,且实物力矩满足工艺要求。
4.6.3具体技术要求
4.6.3.1在操纵箱体上设置手动档位切换开关,当切换档位时,实现扭矩自动切换,扭矩变化时拧紧设备同步切换至对应轴间距,并预留调节档位,后期若有需要时可直接添加,不需对设备进行内部结构改造。
4.6.3.2拧紧机具备能单独屏蔽某一故障轴而不影响其他轴工作的功能。拧紧机拧紧轴具备两两单独工作的功能。
4.6.3.3骑马螺栓拧紧机单人操作拧紧两侧螺栓(共8处)时必须满足生产节拍:4min/辆。
六、备品、备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备件清单(备品备件明确规格、厂家、产地、价格,单独报价),由招标方确认最终选择哪些作为备品备件。
1.预验收
1.1设备制造完成后,投标方在设备制造地点进行自验收,验收通过后,通知招标方到制造地点进行项目预验收。
1.2招标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件用于项目的预验收。
1.3双方参加,检查拧紧机设备各部件操作性、吊具的吊装操作性等。经招标方确认合格后方可包装、发运。
1.4在拧紧机设备的预验收过程中,由于投标方设计或制造等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提出请投标方返修,然后再次检查直至合格。
1.5预验收合格后,发运前双方需签署预验收记录,但预验收合格的记录不能替代最终验收报告。
1.6预验收合格后的所有试件应经防腐处理后设备一起发交至招标方。
2、终验收
2.1投标方派专家到招标方现场对拧紧机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所有设备由投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后,整线连续运行无故障时间(MTBF)1200小时,且以整车实物力矩满足工艺要求,双方在生产地点进行最终验收。
2.2最终验收期间若发现合同供货内容有质量问题或发现破损、缺陷和缺少零件,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免费更换零部件并解决问题,并且记录在终验收的报告中。
2.3按合同要求验收,若投标方提供的标的内容、技术资料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有不符或缺少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及补偿。
2.4检验拧紧机设备的精度、运行的稳定程度,如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投标方应负责解决。
2.5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终验收合格报告。
2.6投标方一旦中标,需向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均为纸质文件2套和电子版文件(含3D和2D)1套,其中所有电子版文件必须使用国际通用软件以确保能在招标方的计算机中打开并进行编辑和修改。
工艺部分:
A.工艺方案及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B.质量检验方案及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C.拧紧机设备附件的数量、规格明细及可供制造或采购的图纸、标准;
D.标的物的操作、使用和维修手册,以及液压、电气、润滑(气动)原理图;
E.提供设施消耗水、电、气的详细资料。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所必需的其它参数和资料;
F.水、电、气的位置图及接点、接口指示图。
工装部分
A.工装图纸(包括总成图、分总成图、部件图、零件图、基础图以及适用的标准等技术文件),投标方专利部分图纸,可提供简图;工装图中的各定位孔应有坐标数据表;
B.拧紧机设备附件等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及相应的供应商联系地址和使用、维修说明书;
C.电器、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系统原理图,润滑点及相应的维护使用说明书(图);
D.工装使用说明书;
E.拧紧机设备附件检测数据记录,终验收前需再次进行全部工装检测,并提供相关记录;
F.拧紧机设备所生产产品的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数据记录并进行说明)。
八、服务
1.技术培训
1.1在预验收和终验收期间,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专家对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所有培训应是免费的。
1.2培训结束后,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相关人员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标的物的操作和维护,并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1.3培训期间的交流语言为中文,当采用其他语言时投标方应提供翻译。
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2.1质量保证期为标的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2在设备终验收后,投标方应派专业人员到招标方现场陪产12个月,提供技术服务,以确保拧紧机设备稳定运行以及生产节拍、产品质量和精度,如拧紧机设备在陪产期间有重大故障发生,陪产看护期顺延,以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陪产期。
2.3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由投标方提供。
2.4质保期过后,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的明细、品牌和参数,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采购。
九、交货期
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内所有设备完成预验收并发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第五章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设备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招标方(买方):
投标方(卖方):
本设备采购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山东省济南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签订:
鉴于,买方向卖方购买项目设备台(套),就该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有关问题,以上所列内容经买卖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本合同:
1 合同设备
1.1买方向卖方购买的设备信息见附件一:《设备清单明细表》
1.2.1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1.2.2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一致。若《技术协议书》无相应规定或未签署《技术协议书》,设备的技术规格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买方招标文件及卖方一切书面承诺中要求的技术标准。
1.3在设备所有权转移到买方之前,有关设备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
2 包装
2.1设备的包装需采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安全抵运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2.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 运输标记
3.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近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3.1.1收货人
3.1.2合同号
3.1.3发货标记(唛头)
3.1.4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3.1.5毛重/净重(公斤)
3.1.6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3.2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以清晰的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4 检验
4.1卖方在发货之前,对设备有关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方按照《技术协议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买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2国家强制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通过其检验并承担费用。
5 权利担保
5.1卖方所交付的设备,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设备,卖方应担保设备不存在订立本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或行政、司法查封。
5.2卖方应保证第三方对其提交的设备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如侵犯知识产权等。
5.3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
5.4买方应在已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
5.5如卖方需要根据买方提供的技术协议书或图纸进行生产并供货的,根据该技术协议书或图纸所知悉、掌握或改进的任何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产品外观或产品生产制造的过程、方法、技术)所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申请权、许可权等)均归买方、买方母公司或母公司其他关联方所有。
6 交货
6.1卖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到货时间前传真、邮件等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6.2卖方应在设备装运完成后当天以传真、邮件等的形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启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
6.3技术资料:订本合同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装图、安装尺寸图、设备基础图、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买方所需要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各类资料,如上述资料未按买方要求交付的,买方有权拒绝对合同设备验收(包括预验收和最终验收),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交货方式:(可选择6.4.1-6.4.3定义的方式或根据实际约定)
6.4.1交钥匙方式: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直至买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4.2指定地点交货: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将合同设备卸载至约定地点,经买方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数量、型号及配置等内容逐一确认无误后,双方完成交付手续,同时卖方应指导协助买方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6.4.3自提: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到卖方所在地提取合同设备,经买方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数量、型号及配置等内容逐一确认无误后,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5交货地点:
6.6到货时间:20 年 月 日前
6.7到货后,买卖双方代表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卖方合同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合同设备的保管责任仍然由卖方承担。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6.8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设备,需经买方书面同意。
6.9风险的转移:
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所有权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如果在对该设备进行最终验收之前,卖方被解散、破产、收购等,其接收方应无条件承担该合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且卖方应自出现上述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没有在一个月内收到明确责任义务的书面通知,则该设备所有权自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余款作为该设备的后续质量维护费用,买方无须再支付给卖方。在设备所有权转移之前,设备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7 安装、调试
7.1 卖方须在到货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7.2卖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应自负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7.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场地及施工人员安全,由卖方负责。由于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7.4卖方须对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价款与支付
8.1合同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该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的总价款,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不含税价款不变,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全新)产品价、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填写)
8.2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8.3合同价款的支付:
8.3.1合同生效,方案会签完成之后,大件投入制作之前,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
8.3.2设备预验收合格后,到货齐全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
8.3.3设备全部到齐无质量问题,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并附带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验收款。
8.3.4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9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年。
9.5合同约定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回复,如需到现场解决问题,卖方应派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并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免费修复、更换相关部件,将设备修复完成。
9.6卖方负责在买方指定的地点免费为买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以及维修保养等内容。
9.7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9.8质量保证期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且只收取成本费,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设备质量问题所负的责任直到设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
10法定责任
10.1卖方需遵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若卖方未按期交纳法定费用、税项,则卖方须补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2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0.3买卖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之间交换、披露、传递或通信的所有工业和商业信息,任何附加文件或相关文件,应该被视为高度机密,双方应该按照此处规定仅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0.4除对方预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贸易、商业或工业秘密。
11 违约责任
11.1卖方应承担提供的设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一切责任,买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质量保证期内等任何时间提出索赔,买方有权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要求卖方赔偿:
11.1.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设备并把被与拒收设备等值的价款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以本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买方,卖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1.1.2根据设备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11.1.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修理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买方就卖方的设备质量问题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3如果卖方未能按期到货,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壹日,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 %,如果卖方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就卖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11.4如卖方未按7.1条履行义务,从逾期之日起卖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支付给买方作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0 %。如果卖方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者不能使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买方有权就卖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返还买方支付的设备款,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11.5买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3 ‰向卖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付金额的 50 ‰。
11.6如卖方违反9.5条,则买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作为卖方的违约金,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卖方不能及时到现场履行质量维修义务,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合同额不足10万元按照2000元/天计取),且不免除维修的责任。违约金在质保金中扣除。
11.7如果卖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本合同订立后,卖方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买方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1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12.3.2按照本合同第11.3条或第11.4条的规定,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2.3.3卖方所提交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3.4卖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12.4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
12.5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6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7因为卖方违约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本合同义务受阻,并且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后果无法阻止和不可避免,在受阻方有能力发出通知的前提下,受阻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此后提供事件详细信息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理由。
13.2各方应该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推迟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履行或免除对方全部或部分相关履行义务。
14 通讯
14.1通讯地址:
本合同下的任何通讯按照本合同双方提供的信息,以书信、传真、电子通讯方式或电话作出。
14.2生效
14.2.1书信。书信为送达时生效;
14.2.2传真。发送人取得成功传输的信息时生效;
14.2.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于发送之时生效,前提是寄件者于该邮件发送后24小时内没有收到发送失败通知;
14.2.4电话。电话于打出时生效,以电话作出的任何通讯必须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没有发送或者接收该确认不会使原有通讯失效。
14.3书面法律证据。根据本合同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任何订约方的任何通讯,将作为书面法律证据。
15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条款的效力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双方同意将本着诚信的态度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争议事项不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同意采用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16 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6.1技术协议书;
16.2合同设备一览表;
16.3卖方中标的设备投标书以及一切书面承诺;
16.4招标文件。
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7 其他规定
17.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本合同所含交易而达成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先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
17.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间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则其他条款不应受其影响。
17.3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17.4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有权派出代表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
17.5非因买方原因,卖方不能向其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及时付款等原因造成了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对买方发生了围堵上访、法律诉讼等不利的影响,卖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及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买方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其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直接付款,该笔款项将直接从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17.6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18 签署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持 份,卖方持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招标方(盖章):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一:设备清单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及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附件二 技术协议书
第六章附件
说明:
1、投标方须认真填写和提交本部分中的附件文件;
2、对附件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应给予明确的答复;
3、附件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其对一切问题的答复、所做的声明及出具的资格资质文件、资料等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4、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内容予以保密,但不退还;
5、所有附件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投标函
投标函
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们根据项目名称为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进行投标。由投标方(全称)正式委托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2)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3)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招标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等,因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4)投标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规定公开报价后的有效期内撤回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我方同意招标方的要求,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其他数据和资料。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招标方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与本报价有关的所有往来信函,应按下列地址进行: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方全称: 开户银行名称:
公章: 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
(投标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拧紧设备项目投标活动、签订合同等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 名称 |
|
代 号 |
|
电话 |
|
主管 部门 |
|
企业负责人 |
|
职务 |
|
|||||||||||||||
地 址 |
|
邮箱 |
|
传真 |
|
经济 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
一、单 位简历 及机构 |
|
单位优 势及特 长 |
|
|||||||||||||||||||||||
二、单 位概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上一年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实际完成 |
|||||||||||||||||||
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 资金 |
万元 |
主要经 济指标 |
实现利润 |
万 元 |
|
||||||||||||||||||
银行 贷款 |
万元 |
主 要
产 品 |
1、 |
|||||||||||||||||||||||
固定 资产 |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2、 |
||||||||||||||||||||
非生 产性 |
万元 |
3、 |
||||||||||||||||||||||||
占地 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 |
|||||||||||||||||||||||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 |
|||||||||||||||||||||||||
三、主 要产品 情况 |
产品名称 |
型 号 |
上年 产量 |
上年 产值 |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
优质 品率 |
一等品率 |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
主要用户 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交货期 |
|
||
质保期 |
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年。 |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
|
注:
1、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相应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
2、本表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及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一 |
投标产品及部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安装调试费 |
|
|
|
|
|
三 |
技术服务及培训费 |
|
|
|
|
|
四 |
检验培训费 |
|
|
|
|
|
五 |
运杂费、卸载费、保险 |
|
|
|
|
|
六 |
税费 |
|
|
|
|
|
七 |
其它(如有的话) |
|
|
|
|
|
合 计 |
|
|
|
|
|
注:
选购件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如上表中的有关费用投标方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六、设备投标报价分解表
设备投标报价分解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
货物或主 部件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制造商名称 |
数 量 |
单价 |
总价 |
1 |
设备名称 |
||||||
主要部件1 |
|
|
|
|
|
|
|
主要部件2 |
|
|
|
|
|
|
|
主要部件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除填写本表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以下附件 :
1)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
2)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
3) 专用耗材清单及价目表
4)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九、经营业绩一览表
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金额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投产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业绩(用户名单、联系方式),并附合同复印件。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服务承诺函
服务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方全称)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对中标合同产品的服务作如下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一、设备质量承诺函
设备质量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方全称)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二: 封面格式(参考)
封面格式(参考)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电子版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