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投资便利化 样本条款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 6 第五条第(二)款第 5 项增加以下内容: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适度多元化,推动两地会展业的发展,双方一致同意将会展业合作补充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产业合作领域,并据此将《安排》附件 6第九条修改为: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 推进粤港两地开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成立工作组,争取年内提出两地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
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同意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商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为推动两地在品牌领域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将品牌合作补充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据此: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为推动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将知识产权保护补充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据此:
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会展业的合作: 内地支持和配合澳门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四、
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会展业的合作: 内地支持和配合香港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四、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 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
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 6 第五条第(二)款 第 2 项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增加以下内容: “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国家质检总局与香港商务及经济 发展局关于进口葡萄酒经香港中转内地的检验安排谅解备 忘录》的磋商进程,在符合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经香港中转输内地葡萄酒产品采取便利通关等相关措施。”
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二十六条 贸易投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