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为隐蔽的关联方的具体情况 样本条款

较为隐蔽的关联方的具体情况. 凯运达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的弟弟尹哲兵、弟媳郭丽华共同控制的企业。经查阅佳百分、鑫瑞达的工商档案,佳百分、鑫瑞达的控股股东分别为尹嘉琳、刘跃华;经实地走访佳百分、鑫瑞达并访谈相关人员,确认佳百分、鑫瑞达实际由尹哲兵、郭丽华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行人已将佳百分、鑫瑞达均认定为关联方,相关交易已按关联交易披露。凯运达、佳百分及鑫瑞达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经营状态 凯运达 2014-2 尹哲兵、郭丽华/郭丽 华 机加件及钣金件的生 产、销售 发行人向其采购金属加工件、钣金件 已完成注销 佳百分 2018-12 尹哲兵、郭丽华/尹嘉 琳 机加件及钣金件的生 产、销售 发行人向其采购金属加工件、钣金件 已完成注销 鑫瑞达 2019-6 尹哲兵、郭 丽华/刘跃华 机加件及钣 金件的生产、销售 发行人向其采购金 属加工件、钣金件;委托其加工机加件 已完成税务注销 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终止与上述三家关联方的业务合作,三家关联方逐步进入注销程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凯运达、佳百分已完成注销,鑫瑞达已完成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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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故報告) 第11条 乙は,この契約に違反する事態が生じ,又は生ずるおそれのあることを知ったときは,速やかに甲に報告し,甲の指示に従うものとする。

  •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議事録 第32条 理事会の議事については、法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議事録を作成する。

  •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8.0860 7.277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9.1414 8.227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8.6057 7.7451 经充分考虑华北制药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0,804,7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25 元/股。

  •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 法令の遵守 第42条 甲及び乙は,日本国の法令並びに新潟市の条例及び規則を遵守し,この契約の債務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なお,乙は,関係監督機関から処分又は指導等を受けた場合は,速やかに書面により甲に報告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暴力団等からの不当介入等に対する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