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款项支付. 集合计划退出的登记结算将按照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若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集合计划管理人应指示集合计划托管人于 T+5 日内将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推广机构收到退出款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集合计划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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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款项支付. 集合计划退出的登记结算将按照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若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集合计划管理人应指示集合计划托管人于 T+5 日内将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推广机构收到退出款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集合计划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若管理人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集合计划管理人应指示集合计划托管人于 T+3 日内将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推广机构收到退出款后于 2 个工作日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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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