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公 样本条款

部门办公. 针对各业务部门的事务进行专门的管理,例如图书管理、接待管理、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值班管理、外出人员管理、人事管理、工程管理、客户管理。 通过部门办公事务的管理,可以使各部门更快速、更准确、更及时的进行各类事务的计划和安排,使其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图书管理》模块,其主要功能是对刊物、图书从征订、登到、自动/手工编目入库,以及借阅、归档这一流程的管理,同时能对读者进行登记、注销、挂失及恢复,能查询馆藏的所有图书以及图书借阅归还情况。通过此模块能单位的图书、期刊做到有效、方便的管理,减少繁复的借阅手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接待管理》主要是对各部门有关接待方面的工作进行记录,以备领导查询和对来年的接待费用进行预测分析。接待管理包括“会议费用结算”、“会议经费结算”、“会议服务管理”、“领导接待费用”和“会议物品管理”。 《值班管理》模块主要是对办公室值班室录入各部门送来的值班报告、提供给有关领导批示,并对值班报告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处理,模块提供企业值班情况的记录、查询功能。系统根据预先拟订的值班安排自动向当天的值班人员发送通知。值班人员将值班过程中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如各种突发事件、接到的电话、传真等)。 《会议管理》主要提供对常规和临时会议计划、准备、记录、查询的功能。在会议召开前进行会议准备,准备内容包括合理地安排会议的参加人员、时间、场地、内容议题,准备会议文件,发放会议通知等。会议开毕要对出席情况、议题讨论结果,会议决议等内容作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同时还对所有的会议室的规模、设备服务配置和使用时间安排进行管理。 《车辆管理》模块具有车辆登记和用车预约功能,可自动避免不同部门在用车上问题上的冲突。 《人事管理》模块储存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主要提供领导、工作人员等的查询。对所有档案可以按部门、学历、性别和婚姻状况进行统计和查询。通过本功能模块除了可以方便地查询到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基本信息外,还能查询离岗人员的离岗原因(离休、退休、调动、下岗、除名、开除等)以及自然减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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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解密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 事業概要 (1) 事業概要

  • 附加条款 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执行的云服务协议(或等效的基础云协议),可用的条款 (xxxxx://xxx.xxx.xxx/acs) 将适用。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 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并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视账户余额充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一般为 2 个工作小时。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 合格的投标人 5.1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安装方式 要求镶嵌式安装在讲台。

  • 事業契約書 (案) 8 7 公租公課の負担

  • 公共交通工具 指领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轮船,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固定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商业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用于观光旅行的租赁车、出租车和其他运输工具以及空中观光旅行工具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 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 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 根据第 17.2 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 根据第 17.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4) 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17.3.4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