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与华为员工邮件沟通方式进行股东核查 样本条款

采用与华为员工邮件沟通方式进行股东核查. 是否充分合理,是否能够满足相关指引要求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就哈勃投资的股东情况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方式: 取得并查阅了哈勃投资填写的股东调查表以及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xxxx://xxx.xxxx.xxx.xx ) 、 企查查网站 (xxxx://xxx.xxx.xxx);取得并查阅了哈勃投资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登录华为的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cn)并查阅了华为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取得并查阅了华为投资控股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取得并查阅了哈勃投资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函》 和《说明函》;取得并查阅了华为投资控股出具的《说明函》;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与华为员工的沟通邮件。 发行人对哈勃投资进行股东核查所履行的核查方式结合了华为的公告信息、声明与承诺、书面说明、《确认函》、《说明函》、股东调查表、哈勃投资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等材料,以及第三方信息查询。 其中,关于发行人与华为的邮件沟通,系与哈勃投资专门负责灿勤科技投资项目的主要人员进行沟通,对方通过华为公司邮箱予以回复,具有可信度。在本次注册环节问题下发后,哈勃投资于2021年6月26日又专门出具了《说明函》,再次确认:华为投资控股持有哈勃投资的100%股权;华为投资控股是由华为员工100%持有的企业,股东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华为工会”)与任正非;华为投资控股通过华为工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均为华为公司员工,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持有华为投资控股的股权。2021年9月,华为投资控股对华为工会的参与人员情况进行了确认。 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经上述核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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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内纠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受益權人會議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由召集人於會後三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已知之受益權人及其他依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應通知之人。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經應通知之人書面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召集人並應留存完整之送達紀錄。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至信託關係消滅後一年。 受益權人會議以親自出席方式召開者,出席受益權人之簽名簿、出席通知書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一年;其以書面方式召開者,應保存寄回書面文件(含表決票)之受益權人名冊。 如利害關係人對受益權人會議之決議事項提起訴訟者,依本條規定應予保存之文件,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