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组合限制 样本条款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投资组合限制. 主要投资于股票投资基金、债券、债券投资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以及现金类资产。其中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 5%;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比例为 50% − 70%;债券、债券投资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为 20% − 50%。 投资风险:本账户主要面对的是中国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企业信用风险。
投资组合限制.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本基金所投资的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低于 70%,而有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超过 30%。
投资组合限制. 投资债券、债券投资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比例最大可达 100%;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 5%。 投资风险:本账户主要面对的是利率风险及企业信用风险。其中债券投资基金会有少量股票仓位。
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投资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含债券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美元债(含美元债债券 ETF)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投资组合限制. 1、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