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的效力 样本条款

重整计划的效力. 重整计划获得衢州中院裁定批准后,对天马股份、天马股份全体出资人、天马股份全体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均有约束力。重整计划对相关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效力及于该项权利义务的承继方或受让方。 偿债的资金和股票原则上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债权人进行分配,需债权人按照指定格式,书面提供领受偿债资金、股票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信息。未提供账户信息的债权人对应的偿债资金、股票按照本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债权人指定将偿债资金、股票支付至其他主体的账户,因该指令导致偿债资金、股票不能到账,以及该指令导致的法律纠纷和市场风险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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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的效力 (一)本基金合同是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立,自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 托管协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与《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文件”)。甲方购买多个乙方理财产品时,单个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与本协议共同构成一份独立的理财产品文件,该份理财产品文件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理财产品文件。本协议与《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

  •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 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

  • 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保险金申请 一、由被保险人作为索赔申请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