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金安徽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中金安徽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xxxx.xxx)、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fund)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的《中金安徽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和《中金安徽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重要声明与提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3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要声明与提示. 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fund)上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主要投资美国市场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投资于境内外市场并以 ETF 方式运作的创新风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及赎回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退 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境外(主要为美国市场)投资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投资境外证券的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美国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南方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 “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南方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阅读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fund)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上的《南方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重要声明与提示. 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上公告的《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声明与提示. 《西藏东财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西藏东财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dongcaijijin.com ) 和中国 证监 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 站( http : //eid.csrc.gov.cn/fund)上的《西藏东财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藏东财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重要声明与提示. 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
重要声明与提示. 富国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以下简称 本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富国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富国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