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1) 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
2) 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
3)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重要声明. 本投资协议书与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合同。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苏银理财”)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对应期次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咨询专业理财经理。投资者签署本投资协议(含电子渠道确认)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过本投资协议及完整理财产品合同,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和潜在风险,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并遵守本理财产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要声明. 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重要声明. (本概览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具体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以条款正文为准)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要声明. 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
重要声明. 本协议与本理财产品对应《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代理销售协议书》(该文件具体名称以实际为准,下同)、《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销售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提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以投资者通过销售服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渠道获取的版本为准】。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投资者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销售文件,并可咨询专业理财经理。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含电子渠道确认)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销售文件,并充分理解销售文件所有条款和潜在风险,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并遵守销售文件的各项规定。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受各种市场波动因素影响,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具体风险因素在本协议对应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中揭示。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重要声明. (一) 甲方使用电子支付服务时要遵守乙方相关交易笔数和金额限制控制。
重要声明. 本协议书与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等构成理财产品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理财”)建议投资者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认真、仔细阅读相关理财产品完整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有需要请及时咨询专业理财经理。投资者签署本协议 (含电子渠道确认)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过本协议及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充分理解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各项条款和潜在风险,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并遵守本理财产品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其中,理财产品认(申)购、赎回等业务限制详见说明书第六部分 (产品运作)相关约定,具体开放或者暂停认(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相关安排请以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为准。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受各种市场波动因素影响,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兑付延期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销售风险、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风险、其他风险,具体风险因素由光大理财在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中揭示。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投资者通过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在此特别同意理财产品代销服务机构完整客观记录营销推介、产品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投资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确保能够满足回溯检查和核查取证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