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 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投保人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計の変更 第35条 市は、施設整備期間中合理的に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られる場合は、事業者提案の範囲を逸脱しない限度で、事業者に対して設計図書の変更を求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公告》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 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主承销商 指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华 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 出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结算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结算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日 指 上交所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澜沧江有限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整体变更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曾用企业 名称为“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云电集团 指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开投公司 指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漫湾发电公司 指 云南漫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计委 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红塔集团 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玉溪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国资委 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程保管 1.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機關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機關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機關,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市規則的涵義 本次交易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低於25%,因此,本次交 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 第14 章下的須予披露交 易,須遵守申報及公 告的規定。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