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