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Clause in Contracts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份额转让事宜。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应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计划委托人合计不得超过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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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份额转让事宜。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应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计划委托人合计不得超过200户申请份额转让事宜之后,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委托人合计不超过200人。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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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证券投资基金 法, 证券投资基金 法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份额转让事宜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份额转让事宜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应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计划委托人合计不得超过200户申请份额转让事宜之后,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的委托人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柜台交易市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委托人合计不超过200人。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委托人之间的份额转让,应遵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业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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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份额转让事宜。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应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100万份,计划委托人合计不得超过200户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但转让后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不得少于 100万份,委托人合计不超过200户,不低于2户。受让方应为合格投资者,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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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