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计划利润的构成 样本条款

集合计划利润的构成. 集合计划利润指集合计划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集合计划已实现收益指集合计划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集合计划利润的构成. 集合计划利润是集合计划投资所得买卖证券价差、红利、股息、债券利息、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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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与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亮昕科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本次交易的背景 1、车载是未来物联网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

  •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成都海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