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量传感器 样本条款

雨量传感器. 雨量传感器与主杆相距不小于 1.0 米,以横臂与主立柱相连接,雨量传感 器底部距地高度为 1 米。 自动气象站应安装避雷针,距离地面高度应能有效保护监测站各类传感器等所有设备。接地端子和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当小于 4 Ω。设备布局见下图。
雨量传感器. 量程:0 ~ 700mm/h;精度:± 2%;分辨率:0.2mm,带 TP1 安装支架和地丁;
雨量传感器. 电源输入:DC12V 通信接口:RS485 通信协议:MODBUS-RTU; 测量范围:0~4mm/min 测量误差:±3%(测试雨强 2mm/min);分 辨 率:0.2mm 5. 光照传感器: 量程:0~100KLUX 测量精度:±5% 6. 大气压力:测量精度:±0.12 kpa;温度分辨率:0.1 kpa;
雨量传感器. 1) 分辨率: 0 . 1mm 2) 测量范围: 0 ~ 4mm/ min 3) 测量允许误差: ±0 . 4 mm ( ≤ 10 mm) , ±4 % ( > 10 mm) 5 采集及通讯系统 采用高速 CPU 微处理器, 具备功率调节功能、完善的保护功能(四级节点控制保护)和温度补偿功能。 通讯:支持 2G、3G、4G 网络自动识别并切换; 支持全网通;支持 RS-232 /485 接口; 支持多点传输; 监测数据能够接入安徽省气象局中心站平台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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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价原则 1、 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 认购不足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缩减发行总额。

  •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 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 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 根据第 17.2 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 根据第 17.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4) 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17.3.4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 管制药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 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2、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供货协议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一份。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特别条款 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全面、适当履行《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责任书》的规定导致本同项下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