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样本条款

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内蒙科拓已通过出让方式购得坐落于和林格尔县盛乐镇雅达牧村总面积为 175,568.7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并已取得编号为蒙(2021)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11595号《不动产权证书》。内蒙科拓将使用该宗土地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5,738.73 万元,拟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后投入金额 17,181.3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62,000.00 万元,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前次募集资金变 更后投入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土地购置 2,772.00 2,772.00 -
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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