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及报价要求 样本条款

项目概况及报价要求. 1.2.1 项目概况及要求:重庆机场办公耗材采购框架采购,包括墨盒、硒鼓、粉盒、色带等,详见产品清单目录,根据日常需求不定期的办公耗材进行采购,2019年全年的采购量约80万元。 (1) 建立系统工作档案:建立用户档案,包括详细的采购方系统检查报告,系统的设备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网络架构和分布等,在之后的每次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系统工作的各项资料,以便于科学管理。 (2) 对我司当前设备进行现场维护服务;设备中某一设备或某一部件,如主板、电源、显示器等,而且还包括电脑软件的设置。其维修方法主要是通过简单的操作(如替换、调试等等),来定位故障部件或设备,并予以排除。 (3) 对我司用户在使用软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现场简单辅导。 (4) 设立热线电话,专人接听电话,接受规定时间内的维修服务要求和技术支持响应。 (5) 我司发出设备故障申报时,乙方要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一个工作日内解决。要建立回应制度,当天不能解决的要回复用户, (6) 故障设备的维护和配件更换:计算机及外设、包括主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打描仪等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维护的(质保期外)。 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的,配件的价格由合同价格执行,乙方必须保证所更换的配件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 1.2.2 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附件4中清单单价,所有耗材的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耗材最终安装验收合格的价格,包括了耗材和复印打印设备相关维护服务的成本费、运费、保修期内的维修费、送修往返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费、合理利润和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分别报总价和每种物品综合单价(含税金及各种费用)。 1.2.3 对质量保证和验收的要求 1.2.3.1 质量保证 (1) 比选应保证耗材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过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同时应保证其提供的耗材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比选人提供伪劣假冒商品或非合格全新正品的,将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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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理财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3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1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正/负偏离

  • 暫停執行期間累計逾 6 個月者,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得向機關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或解除而生之損害 因可歸責於機關之情形無法開始履約者,亦同。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2.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 (3)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4.2.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