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顾问的项目管理顾问费 样本条款

项目管理顾问的项目管理顾问费. 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
项目管理顾问的项目管理顾问费. 项目管理顾问的项目管理顾问费分为固定项目管理费及浮动项目管理费两部分,具体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 (1) 固定项目管理顾问费 固定项目管理顾问费按照计划财产净值计算,并于每日计提,具体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固定项目管理顾问费=(前一日 A 类份额总数×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该日A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的年管理费率+前一日B 类份额总数×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该日B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的年管理费率) ÷365 其中,如某开放日的计划财产净值小于 2 亿元,则该开放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及之后 A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的年管理费率为 1%,B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的年管理费率为 0.1%;如某开放日的计划财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2亿元的,则该开放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及之后 A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 的年管理费率为 1.05%,B 类份额对应的固定项目管理费的年管理费率为 0.15%。 (2) 浮动项目管理顾问费 资产管理人于每个【开放日】计算和比较当个【开放日】的资产份额净值和历史开放日最高份额净值并计提浮动项目管理顾问费,首个开放日的历史开放日最高份额净值按壹元计算,浮动项目管理顾问费按照各类份额总数分别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每个【开放日】应计提的浮动项目管理顾问费=(该个开放日的资产份额参考净值-历史开放日最高份额净值)×(该开放日 A 类份额总数×5%+该开放日 B 类份额总数×0%),其中“该开放日 A 类份额总数”、“该开放日 B 类份额总数”均按【根据该开放日参与/退出情况对各类份额数值进行调整前的】各类份额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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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項 市内業者」とは、高浜市内に本店を有する者であって、建設業法第3条第1項の許可を受けてから高浜市内における営業年数が5年以上あり、かつ、直前3年度において引き続き高浜市競争入札参加有資格者名簿(以下「資格者名簿」という。)に登載されているものをいう。

  •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為業務或港區安全需要,得隨時派員瞭解乙方使用狀況或請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乙方應予配合。但甲方所派人員應隨身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乙方要求提示時,應予提供。

  • 遵守事項) 社員は、次の事項を守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特別不保事項 本保險契約除共同條款第四條除外責任 (一) 第五條除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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