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不保事項 样本条款

特別不保事項. 本保險契約除共同條款第四條除外責任(一)、第五條除外責任(二)外,本公司對下列賠償責任,亦不負賠償之責: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被保險人未於保險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故與物品,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物品或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一、供加工、製造或營業用之機器或生財器具。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賠償責任,本公司不予賠償:
特別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所致之責任,不負理賠責任:
特別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一、直接或間接因法令、政府命令所致之損失。
特別不保事項. 二、本公司對下列事項不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