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保期 样本条款

项目质保期. 保养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
项目质保期. 项目验收后,硬件免费质保2年,软件开发服务提供2年内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含漏洞修复等安全维护服务),通讯卡质保5年。
项目质保期. 根据目前信息化建设的主流标准及学校的实际需求,投标单位需在响应方案中提供合理的项目质保期,包括软件质保期和硬件质保期,其中软件质保期不得低于 3 年,设备及
项目质保期. 1. 质保要求: 1.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3 年的质保。 1.2 质保期内,所有相关设备的更换、维修均为免费。 1.3 质保期内,所有相关设备的更换、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1.4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1.5 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1.6 中标人需承诺: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负责或授权认证售后机构提供标准售后服务。(注: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 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和制造商在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2.1 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2.1.1 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项目质保期. 项目质保期为整个工程施工完成并移交运营单位接收起算1年,项目质保期内所产生的由于质量原因的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项目质保期. 服务期内所换配件按厂家质保执行,质保期少于一年的按一年质保,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起计算。
项目质保期. 3年,包括所有软、硬件设备,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项目质保期. 本项目属于零星修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以下工程按照以下标准确定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 装修工程为 2 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 2 年。 (8) 质保期内,本项目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拒绝质保维修的,甲方有权对质量问题所对应的结算审计价款,在后续服务项目款中给予扣除,乙方还应承担质量问题部分 10%的违约金。
项目质保期. 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 3 年;质量保修范围:经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 招募文件实质性要求。
项目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硬件设备质保期 3 年,软件技术支持服务期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