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AS 公司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资产总额 384,775.80 229,229.65 170,000.00 59.57% 所有者权益 162,522.35 38,386.42 170,000.00 104.60% 营业收入 49,379.04 196,027.41 -- 396.99%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要求,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并鉴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下述表格中四笔收购交易计 入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各笔交易的标的资产 的 2014 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资产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克山公司 100%股权 马腾公司 5%股份 上海泷洲鑫科 3.29%股权 上海泷洲鑫科 96.70%股权 合计 洲际油气 占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总资产/ 交易价格 215,556.93 19,480.80 26,000.00 659,680.51 894,718.24 1,180,588.21 75.79% 净资产/ 215,556.93 19,480.80 26,000.00 395,108.07 630,145.80 537,234.49 117.29% 项目 克山公司 100%股权 马腾公司 5%股份 上海泷洲鑫科 3.29%股权 上海泷洲鑫科 96.70%股权 合计 洲际油气 占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营业收入 50,431.71 10,932.83 12,702.33 386,088.94 447,453.48 138,724.59 322.55%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收购新奥舟山90%的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新奥高科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新奥高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博科技”)100%股权,双方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款为6,176.84万元。 因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同属于同一控制方所有或控制,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结合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与最近 12 个月收购同一或相关资产累计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的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106,861.63 669,586.03 15.96%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57,223.75 434,830.38 13.16% 营业收入 174,688.32 176,875.14 98.76%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公司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的计算结果: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包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的计算如下: 资产总额/交易价格孰高 169,800.00 113,957.29 169,800.00 395,442.47 42.94% 净资产/交易价格孰高 169,800.00 58,932.71 169,800.00 290,397.86 58.47% 营业收入 - 285,676.28 285,676.28 42,967.22 664.87%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华东设计院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东设计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为 318,489.04 万元,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 108,927.41 万元,上市公司 2013 年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为 156,383.12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为 364,438.30 万元,上市公司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为 38,084.66 万 元。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净额为 54,764.66 万元,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 108,927.41 万元,上市公司 2013 年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资产额为 77,602.3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超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兴盟苏州 100%股权。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资产总额 25,757.87 81,871.73 264,258.28 264,258.28 322.77% 资产净额 558.49 35,726.62 264,258.28 264,258.28 739.67% 营业收入 1,264.52 101,422.30 - 1,264.52 1.25% 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航天机电和上海德尔福 2014 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资产总额 151,022.62 873,683.55 17.29% 否 营业收入 228,883.17 378,681.09 60.44% 是 资产净额 73,880.95 374,568.97 19.72% 否 根据上表,上海德尔福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航天机电营业收入的 60.44%,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天科技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也未达到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定义的借壳上市交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