髙島屋健康保険組合が指定する予約代行業者へ直接希望の健診機関及び複数の受診希望日を伝え、予約代行業者へ日程調整を依頼したうえで予約をする 样本条款

髙島屋健康保険組合が指定する予約代行業者へ直接希望の健診機関及び複数の受診希望日を伝え、予約代行業者へ日程調整を依頼したうえで予約をする a.b.とも受診当日に、自己負担分(健診費用総額の 30%)を健診機関窓口で支払い、 健診機関から組合に予約代行業者経由で、組合補助額(「指定検査項目費用総額の 70%」の請求があり、組合は確認のうえ支払う。
髙島屋健康保険組合が指定する予約代行業者へ直接希望の健診機関及び複数の受診希望日を伝え、予約代行業者へ日程調整を依頼したうえで予約をする. (2) 受診当日に、自己負担分(健診費用総額の 30%)を健診機関窓口で支払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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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 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16]141 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 止,共募集 1,057,533,533.19 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 5830 户。

  • 基金融资、融券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融券提供必要的协助。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质量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