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G6XPD6Q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甲方”)持有参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参股子公司”、“目标公司”)35%股权。
公司与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达铝业”、“乙方”)、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之诚”、“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乙方、丙方分别持有的通达新材料 20%、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鉴于该公告中所述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要求,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G6XPD6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查询,浩达铝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全称: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45P47W2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 年 09 月 05 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铝板、铝带、铝箔、铝型材、铝锭、铝线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机械设备。
经查询,拓之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通达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前通达新材料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60 |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 | 35 |
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 | 5 |
合 计 | 10,000 | 100 |
通达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4,837.15 | 36,481.32 |
负债总额 | 15,091.45 | 25,684.58 |
净资产 | 9,745.70 | 10,796.74 |
营业收入 | 34,062.85 | 90,801.51 |
营业利润 | 330.25 | 1,375.50 |
净利润 | 340.45 | 1,051.03 |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及价格
1、本次股权转让前,通达股份持有通达新材料 35%的股权,甲方分别受让乙方、丙方持有目标公司 20%、5%的股权。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 800 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佰
万元整),自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该诚意金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
3、目标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 10,796.74 万元,鉴于目标公司自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签署日至本协议签署日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700.00 万元, 扣除分配股利后, 净资产为
10,096.74 万元,各方以此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由甲方按照股权受让比例分别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剩余款项。
4、本协议生效后 60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 1,219.35 万
元,甲方向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款项 504.84 万元。
(二)各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应保证按期按时足额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剩余股权
转让款项。
2、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文件的规定权限,共同修订通达新材料公司章程,并及时提交通达新材料股东会通过。
3、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依据所受让通达新材料的股权,对目标公司享受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甲方剩余股权转让款付清后通达新材料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均有义务配合办理通达新材料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相关费用由通达新材料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需缴纳的税款,由交易各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以铝代铜、以铝代钢、以铝代建筑陶瓷材料等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系列政策的推广,国内铝板带箔的需求量显著增大,通达新材料的业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后,通达新材料的高现金流xx率与公司现金流xx率较低形成良好的互补,并且在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周期,通达新材料的高存货xx率可以显著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可以对生产及销售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60%的股权,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条款而对转让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和 5%的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够助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整体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