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的权利义务 样本条款

各方的权利义务. 4.1 苏克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1 各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公司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公司经营及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或促使各方委派的董事(如各方有权在公司委派董事)采取一致行动。
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可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不少于 6000 亩,该等土地全部为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包括任何不能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 甲方同时承诺本协议附件一项下标记划线范围内的土地(“应出让土地”)将全部确定为住宅或商业用地,并将在开发周期内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全部出让完毕。如果应出让土地中的任何一部分土地未能或没有确定为住宅或商业用地或未能或没有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进行出让(“未出让土地”),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分别给予乙方和丙方补偿款项(补偿款项按照未出让土地的面积与 191 万元 /亩的乘积计算),或要求甲方在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出让与未出让土地面积和条件相同的住宅或商业用地。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本条项下的补偿款项时,应当按照支付补偿款项时乙方和丙方实际已经缴纳的注册资本比例分别支付。

Related to 各方的权利义务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 適用条件 動力を使用する需要で、次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する場合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 各 位 東 京 都 千 代 田 区 麹 町 三 丁 目 2 番 4 号

  • 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 託送供給 22. 託送供給の実施

  • 收益的构成 基金本期利润是指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