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浓缩洗涤剂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乙方:
浓缩洗涤剂标志(后简称:标志)注册权属于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甲方,后简称:中国洗协)。甲方与乙方就标志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志的使用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下列产品包装上拥有标志使用权,未经批准的其它产品不得使用。
产品类别 | 产品品牌(注册商标) | 产品规格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标志使用权予第三者。
甲方向乙方颁发《浓缩洗涤剂标志准用证书》,并提供标志电子图样,供乙方在产品包装及销售活动中使用。
第二条: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授权中国洗协标志管理工作组(后简称:工作组)跟踪检查获准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市场销售及标志的使用状况,维护标志的声誉。
2、协助乙方开展产品、企业宣传及营销活动,并为其提供有关浓缩化的信息、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
3、甲方开设专门科目,供乙方缴纳标志许可费用,专款专用,接受所有申请企业的监督。
4、甲方收取的标志许可费用主要用于标志产品申请审查、市场质量监督、受理标志投诉、案件查处及部分宣传推广等实施工作。保障使用标志产品的信誉,维护标志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的权益。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履行《浓缩洗涤剂图形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及本协议的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标志声誉的活动。
2、主动接受甲方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标志年度检查工作,并确保所报数据真实有效。
3、对错误使用标志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等损失。
4、缴纳标志许可费用共计 元。
第三条:协议的有效期及终止一、协议的有效期
x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到期后,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标志,应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申请程序同初次申请。
二、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因故需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后,办理有关终止手续。但因乙方违反标志管理规则而给予的处罚决定除外。
2、当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采取甲方所认为必须采取的纠正措施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责任
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提出终止协议者,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提出的终止协议不受此限。
第四条:仲裁
x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纷争,当双方协商无效时,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仲裁无效时,可按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 乙方: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