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ZL-2022-03T)
(项目编号:CQZL-2022-03T)
采 购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紫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合同签订后支付50%,尾款于本次服务期限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支付。 9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9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9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9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9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19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内容。 19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料、合同服务的税费、保险费及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19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9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19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紫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2年度辅导企业研发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2022年度辅导企业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
38 |
0.6 |
1 |
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
二、资金来源
专项经费。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提供研发体系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提供具备研发体系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单位关于该系统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
四、谈判有关说明
1.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0月18日)起三个工作日。
2.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17:30(工作日时间)。
3.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在重庆紫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00-0)领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321会议室。
6.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4:30
8.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4:30
9.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0.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并缴纳了谈判文件购买费。
2)按时签到并递交谈判文件。
五、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
谈判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缴纳。
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3.谈判保证金的提交,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谈判保证金,供应商用信封装好密封,信封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其他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会结束后现场退还。在谈判会现场,供应商无故撤回的,将没收该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向供应商书面发布。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x老师
电 话:13512340552
地 址:xxxxxxxxxxx0x0x
代 理 机 构:重庆紫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x
联 系 人:x老师
联 系 电 话:18996220948
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2022年度辅导企业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
38 |
0.6 |
1 |
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2年度辅导企业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2、责任单位
1.组织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2.配合单位:重庆铝开投集团、九龙xx集团、渝州路街道、石桥铺街道、二郎街道、杨家坪街道、黄桷坪街道、谢家湾街道、石坪桥街道、中梁山街道、九龙街道、xx镇、陶家镇、西彭镇、铜罐驿镇。
3、项目实施阶段
1. 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工作为研发体系建设辅导和研发信息化系统试点。
4、项目目标
1.辅导全区规上、限上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研发财务管理体系,普及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增强企业科技项目管理能力,夯实xx技术企业申报基础,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做到应统尽统,2022年全区填报研发经费投入企业不少于400家,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一对一重点走访,实现全区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稳步提升,协助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等科技税收优惠,缓解疫情下的企业经营压力。
2.三年内达到全区规上企业基本覆盖,做到企业研发投入数据账表相符、报统数据真实准确;镇街园区随时能统计各企业研发项目数量及研发投入金额;区科技局每月及时掌握区内研发投入情况,以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全区研发投入强度。
5、项目内容
企业研发体系建设和研发报统指导
1.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研发财务管理体系。以“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为主要抓手,筛选出50家模规以上企业开展信息化系统实施试点,一对一辅导企业快速上手使用。确保企业准确建立科技研发项目,正确归集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快速提升研发财务管理水平,做到“应统尽统”,保证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和相关备查资料做到符合税务要求、逻辑清晰、证据完备、随时可溯。有效帮助企业准确归集科技研发投入数据,降低企业R&D报统工作难度,提升全区科技投入强度,企业借此也能自主申报加计扣除政策并符合税务备案要求。
2.协助企业识别研发项目,并正确归集研发费用,以方便企业填报研发费用报统报表107-1、107-2表。
3.企业研发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围绕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功能拓展与衍生应用,邀请业内知名财税专家、政策专家为全区企业管理层与财务人员提供多场关于研发管理体系搭建、科技惠企政策培训,逐步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科技项目管理能力与应用科技政策的意识。开通长期的微信公众号、邮箱、电话咨询通道,设置咨询专员为方便企业随时咨询研发财务管理问题。定期开展在线直播答疑活动,向企业发送常见共性问题解答。
4.提质增量xx技术企业。对存量xx技术企业进行研发投入专项监控,避免出现获评高企后研发投入“断崖式下降”导致被主管部门取消高企税收优惠资格和影响全区排名的情况。
5.企业加计扣除辅导。对成功实施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企业开展加计扣除辅导,帮助企业学会利用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辅助完成加计扣除申报工作,并对企业需接受的相关检查提供指导。培养企业能利用信息化系统处理加计扣除事务的专业人员。帮助企业真正掌握加计扣除的政策规则,享受政策优惠。
(二)实施方案
1、分类培训
1.培训时间:2022年10月-11月(园区及街镇相关业务对接人及部分企业代表)
2.培训地点:待定。
3.培训形式:由各镇街、园区分别组织线下、线上集中培训会。
4.培训人员:
(1)相关镇街、园区负责人;
(2)辖区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为:(1)研发的定义:如何识别R&D项目;(2)研发体系的建设:各部门如何分工协调;(3)研发加计扣除的政策;(4)研发体系搭建及研发费用的归集;(5)研发加计扣除的资料要求;(6)如何合理、合规填报统计报表;
主要内容:(1)技术合同备案的好处;(2)备案需要什么资料;(3)备案流程
2、软件使用
1.时间安排:2022年10月-2023年2月
2.服务对象:区科技局选择50家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3.实施主体:由服务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一对一的安装和指导,帮助企业使用该系统。
4.后续评估:对企业使用该系统进行持续的服务,收集意见,便于不断改进系统。
3、重点辅导
1.调研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
2.调研对象及方式安排:区科技局、镇街、园区负责人任组长、实施单位财税专家和政策专家任组员的调研小组。上门对研发经费投入超1000万的重点企业“一对一”调研辅导。其余规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采用微信、QQ、电话等方式辅导。
3.企业现场辅导内容:
(1)帮助挖掘企业研发项目、归集研发费用,提高企业申报数据质量,力争挖掘新增量;
(2)宣讲研发有关的政策文件;
(3)企业R&D归集、辅助帐、研发立项报告、过程文件和项目结题报告撰写等咨询答疑指导;
(4)解决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困难、研发过程资料不全不规范、研发费用规集不合理、合规,报统填报不准确不完整等企业难点和痛点,协助规范填报。
5、数据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1月-3月;
2.审核内容:对企业填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填报规范性、合理性审核;
3.审核对象: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的企业
4.审核方式:由各镇街收集企业报统报表,后传给服务公司进行审核;
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目标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2022年10月——2023年3月。
(二)服务目标:
1.辅导全区规上、限上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研发财务管理体系,普及研发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增强企业科技项目管理能力,夯实xx技术企业申报基础,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做到应统尽统,2022年全区填报研发经费投入企业不少于400家,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一对一重点走访,实现全区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稳步提升,协助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等科技税收优惠,缓解疫情下的企业经营压力。
2.三年内达到全区规上企业基本覆盖,做到企业研发投入数据账表相符、报统数据真实准确;镇街园区随时能统计各企业研发项目数量及研发投入金额;区科技局每月及时掌握区内研发投入情况,以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全区研发投入强度,打响“xx九龙坡”的名片,营造良好的研发投入环境。
(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支付50%,尾款于本次服务期限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支付。
(二)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谈判程序、成交原则、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研发体系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提供具备研发体系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单位关于该系统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三、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要求、谈判程序、成交原则、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号、谈判项目编号、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项目编号、谈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
九、交易服务费
无。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料、合同服务的税费、保险费及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服务。
5.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验收
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验收方式的约定。
7.3最终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服务过程中供方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停止服务并把服务内容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以及为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已经服务的期限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 计价单位:
乙方(供方): 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书面声明(格式)
6、2022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谈判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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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谈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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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项目号:
谈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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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2022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