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项目编号:ZFCG2021000646
(2021-02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东院物业管理服务第 1 包
采 购 人:青岛市市立医院
代理机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项目编号:ZFCG2021000646
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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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
五、公告期限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1
1.项目说明 11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11
3.商务条件 38
第五章 评标办法 40
1.相关要求 40
2.评分标准 41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45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47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47
2.合格的投标人 47
3.保密 47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8
5.踏勘现场 48
6.询问及答复 48
7.偏离 48
8.履约担保 49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49
10.招标文件 49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49
12.投标报价 51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52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52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52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17.质疑 52
18.投诉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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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54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55
1.开标程序 55
2.开标 55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57
5.资格审查 57
6.评标 58
7.澄清有关问题 59
8.定标 59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60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60
11.废标 61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61
13 违法违规情形 62
14.违规处理 62
第八章 纪律要求 64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64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64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64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64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65
1.签订合同 65
2.追加合同金额 65
3.服务质量与验收 66
4.合同范本格式 66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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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院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 青 岛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11-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00646
项目名称:东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9825800.00 元,其中:第一 包 198258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8258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98258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信用山东(xxx.xxxxxxxx.xxx.xx)及信用青岛
(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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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11-29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三楼 11 号开标室xxxxxxxxxx 00 x青岛市民中
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预算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市立医院
地址:x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0532-8890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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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xx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66209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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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青岛市市立医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项目名称 | 东院物业管理服务 |
4 | 分包及中标规定 | 本项目不分包。 |
5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预算金额:19825800 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
9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 √无需支付 |
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 |
1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 xxx.xx)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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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16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报价。 |
17 | 投标报价的次数 |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或最高限价。 |
18 | 投标报价的方式 | 总价(元) |
19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0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21 | 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 优惠标准 | 本项目无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22 |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 □允许 |
23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
24 | 投标文件签章 | 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说明 2019 年 7 月 10 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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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word)不再上传) | ||
25 |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 |
26 | 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
27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8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 家_6 人 |
29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办法 |
3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授权 确定 1 名中标人。 |
31 | 中标公告 | 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 业进行公告。 |
32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32.1 | 书面形式的定义 |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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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
32.3 | 电子签名 |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 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
32.4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 √不允许 □允许 |
32.5 | 监督和管理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
32.6 | 关注 | 潜在投标人须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32.7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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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备注 | 必须提交 | |
1 |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电子文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是 |
2 | 声明函 | 电子文档 | 见附件 1 | 是 |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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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本项目共分为 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位于xxxxxxx 0 x,院区总占
地面积约 9.2 万㎡,总建筑面积约 21 万㎡,编制床位 1713 张,主要业务用房有门诊住院 A 楼、门诊住院 B 楼、住院 C 楼、住院 D楼、综合办公楼 E 楼、后勤办公楼 F 楼、科教楼 G 楼、后勤办公楼 H 楼,发热门诊等,委托物业管理的事项包括医院保洁工作、中央运送、电梯服务、综合维修等。管理服务总人数不少于 484人,其中管理人员 12 人,保洁岗(含垃圾清运)293 人,中央运送岗 100 人,电梯服务 15 人,工程维修(含物资配送)64 人。项
目总预算 1982.58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 1982.58 万元。
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物业管理服务总人数不少于 484 人,
其中管理人员 12 人,保洁岗(含垃圾清运)293 人,中央运送岗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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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电梯服务 15 人,工程维修(含物资配送)64 人。
岗 位 | 人 数 | 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
部门经理 | 3 | |
部门主管 | 8 | |
保洁人员 | 293 | |
中央运送 | 100 | |
电梯服务 | 15 | |
工程维修 | 64 | |
★中标人须满足劳动法的规定,符合青岛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为全部工作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险,工资不得低于最新的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
2.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
★(2)人员基本要求:
1)人员年龄要求:男性 18-58 周岁,女性 18—53 周岁之间(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3)管理人员持物业经理上岗证;
4)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照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5)xx工作,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6)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
(3)岗位基本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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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岗位:总体要求:
做到医院各个区域 24 小时动态保洁,并符合院感的专业规范,防止交叉感染发生,控烟。大楼内的楼梯、大厅、走廊、屋顶天台、吊顶、平台、雨棚、电梯厅、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花盆、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的台(地)面、明沟、墙面、门、窗、灯具、果壳箱等设施和器皿,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外墙清洗)等所有公共部位设施,规划内的道路、园林、停车场(库)、垃圾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等江宁医院规划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具体如下:
○1 公共区域日常服务内容:地面、扶手、门窗玻璃、门及门框、玻璃幕墙及有关附体,沙发、桌子、候诊椅、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天花板、栏杆、消防楼梯区域等,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无积灰、印迹、污渍。各类材质地面定期进行抛光、喷磨、刷洗、补蜡、全面保养打蜡。
○2 办公区域、会议室等特定区域保洁服务内容:地面、自动扶梯扶手、大厅石材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灯具、音响、垃圾桶等公用设施表面,电梯及卫生间,办公室内储衣柜和桌椅表面等严格按要求做好清洁、清运及日常消杀工作,无积灰、印迹、污渍。桌面简单整理等,随时保持清洁。石材、灯具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确保地面、桌面、玻璃面整洁干净。白色墙面及顶面如有污渍等应及时清除。
○3 顶篷等边缘区域服务内容:屋顶屋面、沟槽、地面、雨篷及边角区域,各种附体的表面清洁。
○4 水电和设备等设施类服务内容:一般机器表面清洁(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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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规定的设备除外),消防设施、空调的过滤网际外壳洗尘与保洁。
○5 窗/床帘服务内容:保持窗帘表面清洁,普通窗/床帘配合医院清洗、更换进行拆装,百叶窗、卷帘等擦拭消毒。病房窗/床帘一年 2 次。
○6 不锈钢保洁服务内容:包括所有不锈钢制品、设施、设备,除有明确规定的保洁要求外,至少每二个月用不锈钢油保养一次。哑光不锈钢表面无污渍、无灰尘;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三米内能清晰映出人影。
○7 医疗/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及时(每日至少早晚各一次,垃圾多时及时收集) 收集垃圾,符合院感要求。转运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医疗废物转运站:每次运出后,均要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应无积水,无蚊蝇飞舞。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再将垃圾运到垃圾转运站,其中公共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协助医院做好化粪池、污水池的清洁管理工作。
○8 电梯服务内容:保持电梯轿厢内外无果壳、纸屑等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手印、鞋印,表面光亮可映出人影。每天对轿厢内外用油布擦拭二次,每周用不锈钢油对轿厢内外进行轻抹保养一次。每天消毒 2 次,早晚各一次(有污染时及时消毒)。
服务范围:
负责服务范围内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院内指定地点。按时(每天至少 1 次)巡视,每层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异味。为避免尘土飞扬,按地面清洁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处理。要求对清洁工具一用一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洗,机洗的要至少达到 A0=600 以防止交叉感染。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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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做好大楼内 PVC 地面/橡胶以及其它各种材质地板、墙面的养护。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专用的洗地机、自动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机、垃圾车、洗衣机、烘干机等,专业的能至少达到 A0=600 洗衣机、烘干机等。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地面保护材料,并符合医院院感科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要求手推车轮子不要发出声音。报价中应包含 PVC 以及其它各材质地面的护理,包括起蜡落蜡,刷洗补蜡, 喷磨和抛光等处理,保持 PVC 地面的光亮、整洁。所使用耗材应为知名优质品牌。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围墙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巡回保洁。上岗员工培训通过率 100%,培训资料可查。日常巡视如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须及时上报。
2)电梯服务岗位:
负责引导医用、客用梯人员分流,提高电梯运行效率,保证医疗运输顺利开展。负责专用梯的驾乘。协助处理电梯日常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医院大型活动(会议、培训、检查、参观等)电梯服务。保障特殊用梯需求服务。
3)中央运送服务岗位:
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保证 24 小时/天,365 天/年的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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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必须设置呼叫调度中心,并配备独立的专业软件,保障
24 小时/天,365 天/年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处理服务需求;为保障良好的就医环境,运送员工必须配戴对讲机;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投标人服务员工必须配置统一制服,并保证 1 次/周的集中洗涤、消毒和熨烫;调度中心定期给采购人提供工作量时段分析报表、工作延迟报表等,对相关工作流程调整提供数据基础;运送所需一切工具如密闭标本箱(带锁)、小推车、对讲机等由投标人承担;运送所需一般性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口罩)由投标人承担;送各种检查申请单及会诊单要亲自发送;并由对方科室人员签收,不可请别的人员代送,以防漏送或遗失;送化验单、标本及各种检查结果单(含 B 超、CT、MRI 等检查结果)要及时;化验结果正确与否和标本的采集及时送检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化验结果又是医生诊断及治疗的依据,因此标本送检工作非常重要,要及时送检,以免影响结果;送大便标本:有些化验标本需要保温并及时送检;送小便标本:运送时要特别小心,留意不要摔破,并要查看尿管底部是否有破损,防止小便标本运送到检验科,标本量不够达不到检验标准;送血标本:玻璃管不可打破或倒翻,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并告知主管或经理,严禁用他人的血标本代替。保管好所取送的药品,特别是玻璃制品要注意不得丢失、破损。其它全院病区急需的运送工作,如夜间急取血等。搬运过程不能野蛮搬运,要注意保护仪器、设备。
4)工程维修岗位:
岗位 | 人员编制 | 岗位说明 |
空调运行、二次供水 | 12 | 两个主楼,三班倒每班次设置 4 人;严禁睡岗,每 2 小时进行一次巡查,时刻关注设备、设施运行数据,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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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维修 | 6 | 根据现场楼层与水工、电工配合分区域负责,以主动性巡检自查自 修为主,保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
水工维修 | 6 | 根据现场楼层与木工、电工配合分区域负责,以主动性巡检自查自 修为主,保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
电工维修 | 8 | 根据现场楼层与水工、木工配合分区域负责,以主动性巡检自查自 修为主,保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
综合维修 | 10 | 处理外围及应急性维修等工作,包含管道更换、墙面处理、跑水应 急、窗帘、搬运、清网等; |
夜间综合维修 | 8 | 三班制,每班 4 人,夜间负责巡查及夜间出现的维修工作;夜间巡 查维修不能睡岗(现在夜间工作形式为听班),提高夜间服务效率及应急响应能力; |
物资科运送 | 5 | |
器械科配送中心 | 1 | |
工程调度 | 2 | 负责部门接报修及文档等工作 |
弱电 | 1 | |
五金库 | 2 | |
班长 | 3 | 综合维修班长 2 人、空调运行班长 1 人 |
主管 | 1 | 辅助部门经理日常管理工作 |
经理 | 1 | 全面负责部门管理工作 |
5)管理人员:
○1 全面负责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员的招聘、解聘、内部调动、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2 负责物料、工具设备的管理和调度;负责与医院沟通,协调工作
○3 负责组织、安排、督导日常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及时传达医院的会议精神,针对服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
○5 负责做好辖区内主管部门安排的物业保洁、消防、保卫、泊车等服务工作
○6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作标准
1)区域:门诊大厅/候诊室/普通门诊诊室/放射 B 超等功能检查室等保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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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锐器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2 | 区域内地面吸尘(均不可以干扫。 | 每日 2次主以上。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清洁、消毒(清洁 2 次以上, 消毒在下午工作结束后消毒 1 次。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消毒。 | 每日 1 次及以上。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特殊仪器在医院人员指导下进行、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消毒;诊室内电脑桌、 就诊椅、擦拭消毒。 | 每日 1 次及以上。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7 | 卫生间(含水龙头、洗手池、台面、马桶、地面)冲 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洁净。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盆、开关盒、接 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9 | 开水机、冰箱(如有)外表面清洁消毒。 | 每天 2 次及以上 |
10 | 门、门框、低处窗框擦拭消毒。 | 每天 1 次及以上。 |
11 | 玻璃及窗框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2 | 低处墙面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 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3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4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消毒。 | 每月 2 次及以上。 |
15 | 高处除尘。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6 | 灯具、通风口、管道、空调、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拭消毒。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7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2 月1 次及以上 |
18 | 窗/床帘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半年 1~2 次及以上 |
19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 | 随 时。 |
20 | 巡视保洁。 | 随 时。 |
2)区域:急诊室/输液室/口腔等诊室/供应室/检验/核医学/
高压氧/感染楼/产科楼等保洁工作内容内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锐器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2 | 区域内地面吸尘(均不能干扫)。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清洁、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5 | 区域内电话、仪器(特殊仪器在医院人员指导下进行) 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7 | 卫生间(含水龙头、洗手池、台地面、马桶、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洁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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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 1~2 次及以上。 |
9 | 开水机、冰箱(如有)外表面清洁消毒(龙头)。 | 每天 1~2 次及以上 |
10 | 门、门框、低处窗框擦拭消毒。 | 每天 1 次及以上。 |
11 | 玻璃及窗框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2 | 低处墙面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3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4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消毒。 | 每月 2 次及以上。 |
15 | 高处除尘。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6 | 灯具通风口、管道、空调、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拭消毒。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7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2月 1 次及以上。 |
18 | 窗/床帘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半年 1~2 次 |
19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平车、轮椅擦拭消毒每天一次。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0 | 给病人打开水。 | 每天 2 次及以上。 |
21 | 各类平车轮椅车轮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2 | 库房的整理,打扫。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3 | 值班床被服更换。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4 | 巡视保洁。 | 随 时。 |
3)区域:室外公共区域(清扫要避免扬尘)保洁工作内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2 | 区域内垃圾桶刷洗。 | 每日 1 次及以上。 |
3 | 明沟、暗沟月彻底清理,如有堵塞情况,及时 上报。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4 | 路灯除尘。 | 每月 2 次及以上。 |
7 | 外墙及外露管道(二米以下)除尘,无积灰、 污渍。 | 每日清抹 1 次及以上。 |
8 | 屋顶及周边清扫、收集垃圾、刷洗、清洁堵塞 物。 | 每日清扫,雨雪天气、台 风季节重点清扫。 |
9 | 公共座椅保洁。 | 随时。 |
10 | 玻璃清洁。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1 | 监控探头除尘。 | 每半年清洗 1 次及以上。 |
12 | 室外绿地清扫,无垃圾、无杂物。 | 每天清洁 1 次及以上,随时 清扫。 |
13 | 地下车库地面清扫、冲洗,无垃圾、无杂物。 | 循环保洁,每天清洁 1 次及 以上。 |
14 | 巡逻保洁。 | 随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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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域:急诊室保洁消毒工作规范要求
序号 | 区域 | 内容 | 消毒清洁要求 |
除尘、擦拭、去污、消毒。1 次/日,污染 | |||
墙面(病室、走廊等。 | 及时处理;病人转出病房墙面彻底清洁、 | ||
预 诊 | 地面干燥无水迹、无异味、无杂物。 | ||
台 | 每天清洁消毒 3 次,污染及时处置;病人 | ||
抢 救 | 地面。 | 转出病房彻底清洁。1 次/季度维护、打蜡。 | |
室 | |||
诊室 | 仪器及吊塔。 | 使用专用消毒湿巾消毒擦拭,1 次/日, | |
1 | 输 液 | 如有污染及时处理。 | |
室 留 观室 | 床头柜、病床、天花板、橱柜、垃圾桶、橱柜。 | 每日消毒擦拭一次;垃圾袋及时更换, 并注意垃圾分类,垃圾量超过 2/3,立即进行更换。 | |
工 作 | 门、门把手、门框。 | 除尘、擦拭、去污、消毒。1 次/日,污 | |
区 | 染及时处理。 | ||
窗、玻璃。 | 擦拭、去污、消毒。1 次/月,内面每周一 | ||
次。 | |||
空气净化系统出、回风口 | 。每周清洁消毒 2 次。 | ||
照明装置。 | 除尘、擦拭,1 次/周。 | ||
开关、面板。 | 除尘、擦拭 1 次/日。污染及时处理。 | ||
水池、水龙头。 | 擦拭、去污、打光,2 次/日,污染及时处 | ||
理。不锈钢打光每周一次。 | |||
隔帘。 | 清洗、消毒 1 次/月。污染及时处理。 | ||
治疗台面、治疗车、不锈 | 除尘、擦拭、去污、消毒,3 次/日;污染 | ||
钢制。品、其他物品、设 | 及时处理。 | ||
施、物品柜。 | |||
台面、地面、垃圾桶、利 | 台面每日消毒擦拭,随时保洁;地面每日 | ||
器盒。 | 清扫、湿拖 3 次,其中每日晨使用含氯消 | ||
毒液 20mg/L 进行湿拖;垃圾袋及时更换 | |||
并注意垃圾分类,垃圾量超过2/3,立即进 | |||
行更换;利器盒内容超过 | |||
2/3,立即进行更换。每 2 小时巡视一次, | |||
污染及时处理。不锈钢物品抛光每月一 | |||
次。 | |||
桌面、办公椅、其他物品 | 每日消毒擦拭,随时保洁,电脑及其他管 | ||
设施。 | 线干净无缠绕。 | ||
桌面、办公椅、其他物品 | 每日消毒擦拭,随时保洁,电脑及其他管 | ||
设施。 | 线干净无缠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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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牌、开关、宣传栏、消防栓、座椅。 | 墙面及地面除尘、擦拭、去污、消毒 1 次 /日,污染及时处理,每周一次彻底清洁。地面湿滑时有警示标志。候诊椅洁净无尘,无胶布痕迹。 | ||
水池、微波炉、开水炉。 | 每日消毒擦拭,随时保持清洁。每日清洁 3 次(三餐后);每周彻底清洁 1 次。 | ||
衣柜、桌面、生活用冰箱 | 清洁、整理,每日早晚清洁整理各一次;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 ||
货架,收纳箱、输液篓、 轮椅转运车。 | 冲洗、除尘、擦拭。2 次/周 彻底清洁, 污染及时处理,1 次/2 周清洗收纳箱 | ||
座椅及物品柜。 | 清洁、湿拖、去污、整理。白天每 3 小时清扫 1 次,(白天 6:30—20:30),每小时巡视 1 次,保持清洁;污染及时处理, 每周一次彻底清洁。 | ||
终末消毒内容。 | 清洁、去污、湿拖、整理。病人离开后:清洁消毒床(床面、床垫、床扶手、床下床腿、床轮、床关节等);床移开后的地面吸尘、清洁、拖地;墙壁擦拭; 床旁桌擦拭;床旁车擦拭;吊塔擦拭; 水池 清洁。 |
5)区域:住院病区保洁工作内容。
序 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包含污物污洗间、锐 器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均不可干扫)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清洁、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4 | 区域内家具(床栏、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含病 历牌、台面擦拭消毒 | 每日 1 次及以上 |
5 | 电脑、电话、器械、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 或擦拭消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消 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 马桶、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洁净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 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 1~2 次及以上 |
9 | 床单位终末消毒。 | 随 时 |
10 | 开水机、冰箱外表面清洁消毒。 | 每天 1~2 次以上 |
11 | 门、门框、窗框、玻璃。 | 每天 1 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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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低处墙面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 道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3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4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消毒。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5 | 高处除尘。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6 | 灯具、音响、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 设备擦洗。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7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 3 月 1 次及以上 |
18 | 石材地面的日常维护保养。 | 每 2 周 1 次及以上 |
19 | 巡视保洁、小手巾清洗、晾晒。 | 随 时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 | 随 时 |
21 | 窗帘,挂帘的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半年 1~2 次及以上 |
22 | 给病人打开水。 | 每天 2 次 |
23 | 各类平车轮椅车轮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4 | 库房的整理,打扫。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25 | 值班床被服更换。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6)区域: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工作内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锐器盒。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2 | 区域内地面扫尘并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 清洁。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3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清洗、擦拭 | 每日 2 次及以上 |
4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马桶、地 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洁净 |
5 | 区域内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 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 1~2 次及以上 |
6 | 公共座椅的清洁擦拭。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7 | 玻璃清洁。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8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9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 1 次及以上 |
10 | 高处除尘。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1 | 灯具、音响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 1 次及以上 |
12 | 各材质地面的保养。 | 每 2 月 1 次及以上 |
13 | 地毯、踏垫保持地毯干净、松软、无污渍斑点, 洗后无色差。 | 每日清扫,每周吸尘清洁每周局部使用清洁剂清洁,每月一次用清洁剂清洗 |
14 | 大厅内玻璃除尘、清洗,无尘,光亮。 | 每季度全面清尘一次及 以上 |
15 | 巡逻保洁。 | 随 时 |
7)区域:血透中心保洁工作内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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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禁管理。早晨开启血透室大门,晚锁门。 | 每日2 次及以上 |
2 | 打开所有透析机器,摆放 AB 液、开启AB 液瓶盖、链接AB 液贴有效期标签。盐缸加盐。下机后整理 AB 液桶, 按要求摆放 | 每日早晨、中午 2 次及以上 |
3 | 剪空瓶子、管路,收集垃圾转运处置间、更换垃圾袋。 | 每日2 次及以上 |
4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 次及以上 |
5 | 患者拖鞋清洗消毒。清洗、浸泡血压计袖带、AB 液盖、治 疗盘。 | 随 时 |
6 | 病人血透后整理铺床(开窗通风、清洁床旁小桶消毒。 | 每天1~2 次及以 上 |
7 | 为患者热饭、拿药。禁烟劝导。 | 每月1 次及以上 |
8 | 送标本。药品、生理盐水、耗材、物品领用。 | 随 时 |
9 | CRRT 机器转运及用药。 | 随 时 |
10 | 所有透析一次性耗材清点、拆封、入库、AB 液清点记录。 | 每周二 |
11 | 库房的打扫,物品的分类摆放。 | 随 时 |
12 | 开水机、空气消毒机、空调设备外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 每天1 次及以上 |
13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拭消毒。 | 每周1 次及以上 |
1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消毒。 | 每日2 次及以上 |
1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洁净 |
16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1~2 次及以上 |
17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扶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消毒。 | 随 时 |
18 | 低处墙面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高处标牌、壁挂物、低处管道擦拭消毒。 | 每月2 次及以上 |
19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月1 次及以上 |
20 | 灯具、音响、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消毒。 | 每月1 次及以上 |
21 | 窗/床帘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半年1~2 次及以上 |
22 | 各类平车轮椅车轮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随 时 |
23 | 值班床被服更换,送领工作服。 | 每周1 次及以上 |
8)区域:产科清洁消毒工作规范要求。
序号 | 区域 | 内容 | 清洁消毒要求 | 时间 |
1 | 产 房 内 | 所有地面 | 每日湿拖 3 次。其中每日晨使 用含氯消毒液 500mg/L。 | 早 中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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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 娩室 | 产床、治疗台、器械柜、治疗车、输液架、无影灯、新生儿保暖台、婴儿推车新生儿台、秤。 | 每日使用专用毛巾消毒擦拭,半小时后使用清水毛巾复擦,有血迹污染的使用含氯消毒液 1000mg/L 擦拭,接产污物桶、接产开兰垫每例 1000mg/L 浸泡 清洗。 | 早班 |
3 | 待 产室 胎 心 监护 | 治疗车、操作台、治疗台、输液器、待产床、床头柜。 | 每日使用专用毛巾擦拭,半小时后使用清水毛巾复擦,每月更换隔帘一次。 | 早班 |
4 | 处 置 室 | 台面、水池。 | 每日消毒擦拭,随时保洁。 | 白班 |
5 | 更 衣 室 | 衣柜、办公桌。 | 每日擦拭 1 次,每周消毒擦拭。 | 白班 |
6 | 产 房走廊 | 抢救车、药用冰柜、转运床、轮椅、外科洗手池。 | 每日擦拭 1 次,每周消毒擦拭。 | |
7 | 卫 生间 洗 浴 间 | 坐便器、面盆、镜子、排气扇。 | 每日消毒擦拭,不定时保洁。 | 白班 |
8 | 公 共部分 | 门窗、玻璃、中央空调、文件柜墙面、地面等。 | 每周擦拭 1 次,由污渍或污染随时清洁和消毒处理,每月刷洗地面一次。 | 白班 |
9 | 其他 | 拖鞋、鞋柜、垃圾桶。 | 每日 500mg/L 含氯消毒剂湿泡消毒半小时然后清水漂洗并晾干。 | 早 晚班 |
备注: 1、临产室执行无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穿戴,减少和避免清扫垢尘。 2、使用有效含氯 500mg/L 消毒水浸泡毛巾或喷洒擦拭,为避免对物表造成腐蚀和损伤,半小时或必须使用清洁毛巾复擦。 3、操作时按照清洁---半污染---污染的程序进行。戴手套接触污染后必须更换, 并及时洗手。 |
9)周重点保洁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1 | 周一 | 清洁公共洗手间及病房内洗手间天花板、墙面、洗手盆、整 容镜、喷淋杆、门、便器、地面。 |
2 | 周二 | 清洁走廊、护士站、候诊室、墙面。 |
3 | 周三 | 清洁走廊两边、各办公室、配药室门面及门框。 |
4 | 周四 | 清洁大厅、东西凉台各病区内玻璃门窗。 |
5 | 周五 | 清洁各病区内、床架、床头桌、椅子、衣柜、电视机。 |
6 | 周六 | 擦洗病历夹、开水车、工具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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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日 | 清洁责任区域所有天花板(每月清洁一次、风口每周境界一次;整理污物间、工具、值班室秩序。 |
10)各药房、药库、实验室及办公室。
按照采购人整体保洁要求进行地面、墙壁、柜台、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等区域的定清理,保证相关区域卫生整洁。
药架及各类机器设备要求每周进行擦拭,保证表面及内格整洁,无灰尘、胶贴等。
负责药品拆零上架后应及时处理各类药品外包装等废弃物,并迅速清运(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区域)。每天至少 2 次定时清理药房内纸箱,保证药房内部整洁,无杂物堆放,无说明书、包装盒。
负责药房核对装箱区域内部环境的保洁卫生,保证药箱每日清洁。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清运(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区域)、暂存,并有交接记录。医疗垃圾在运送过程中不得遗洒、不得流失,要求符合院感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每日至少 3 次,医
疗废弃物收集每日至少 2 次。如采购人有特殊需要,供应商应随时上门收取。
保持洗手台表面干净整洁,洗手盆内无污迹无堵塞,水杯柜内无污迹。
每月两次擦试线管、集线盒,进门口处玻璃屏风上的灰擦拭干净。
负责办公室及休息室的每日卫生保洁,保持地面清洁无纸张等垃圾、桌面无灰尘,文件柜、冰箱表面及内部无灰尘。
11)手术室环境保洁具体工作内容(以下所有保洁内容均应符合采购人院感的要求):
手术室环境物业工人保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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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区域的保洁:
手术间:早 7 时前完成所有手术间的清洁、抹灰工作。(包括手术间地面及所有物体表面,麻醉机、监护仪、仪器设备、手术床、无影灯、踏脚凳、盐水架、器械车等) 每台手术结束后抹灰,如有血迹污染地面、墙面,则拖地、擦拭墙面。每天所有手术结束后彻底清洁、消毒并增加回风窗口的清洁。
过道、走廊:要求上下午各一次。上午要求在 7 点 30 分之前完成地面及物品清洁工作。
手术区域辅助间:手术区域辅助间包括:麻醉准备间、麻醉恢复室、库房、无菌敷料间、器械维修间、教研室、体位架摆放区、大输液室、仪器设备室。以上除麻醉恢复室的清洁同手术间要求一致外,其余区域的保洁要求同过道、走廊。
器械传递间、污处理区、外走廊(污物走廊):一日至少两次彻底清洁,随时清理污物,保持清洁卫生。
手术间需连续手术时,按规定及时清洁打扫,清除杂物。非手术区域的保洁:
手术室大门安全管理。
器械清洗、打包、运送:其中将器械清洗、打包后运送至供应室每小时一次。
办公区域保洁:办公室、更衣室、更鞋区、护士站(大厅)、走廊、值班房、餐厅、其中办公室、护士站(大厅)、走廊、值班房等每日两次彻底清洁。更衣室、更鞋区除每日两次彻底清洁外,更衣室及更衣室内厕所和浴室、更鞋区每小时巡视一次,厕所无异味,纸篓三分之二时更换,更衣室内的杂物及时清理(更衣室有性别要求),随时保持清洁。餐厅每日彻底清洁打扫三次,中餐及晚餐时间要求有人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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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所有区域彻底清洁。
12)手术室物业工人运送服务范围。手术区域的运送。
协助将病员从病房运送至手术室大门,在进入各个手术间,手术结束,送至恢复室或手术室大门后,再送至病房或 ICU。
协助医护人员摆放体位。
洗手间无菌物品的供应和准备。手术区域无菌物品的运送。
手术区域大输液、药品及血制品的补充和运送。
非手术区域的运送。
从各病区接手术病员至手术室大门。 协助运送术后病员至各病区或监护室。领取各类物品、药品。
运送各类文件。 送快速病理标本。
接送手术病员的推床每日清洁消毒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清理。及时从各病区接手术病员至内镜中心候诊室。
及时运送诊疗后病员至各病区或监护室。运送各类文件和药品。
准确、及时、安全运送病理标本至病理科,与病理科工作人员交接、签收,并登记标本的数量。
负责标本盒的清洗消毒,每日一次消毒纸巾擦拭。常规标本运送每日两次,时间:9:00、12:00。
接送手术病员的推床每日清洁消毒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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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手术室物业工人常规标本的运送。
对常规标本的运送需准确、及时、安全的送达目的地。登记标本的数量。
将标本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工作人员交接、签收。负责标本间的卫生保洁工作。一日三次。
常规标本运送每日两次,时间:8:00、14:00。
14)中央运送服务要求及内容。
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保证 24 小时/天,365 天/年的连续服务;必须设置呼叫调度中心,并配备独立的专业软件,保障
24 小时/天,365 天/年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处理服务需求;为保障良好的就医环境,运送员工必须配戴对讲机;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投标人服务员工必须配置统一制服,并保证 1 次/周的集中洗涤、消毒和熨烫;调度中心定期给采购人提供工作量时段分析报表、工作延迟报表等,对相关工作流程调整提供数据基础;运送所需一切工具如密闭标本箱(带锁)、小推车、对讲机等由中标人承担;运送所需一般性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口罩)由中标人承担;送各种检查申请单及会诊单要亲自发送;并由对方科室人员签收,不可请别的人员代送,以防漏送或遗失;送化验单、标本及各种检查结果单(含 B 超、CT、MRI 等检查结果)要及时;化验结果正确与否和标本的采集及时送检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化验结果又是医生诊断及治疗的依据,因此标本送检工作非常重要,要及时送检,以免影响结果;送大便标本:有些化验标本需要保温并及时送检;送小便标本:运送时要特别小心,留意不要摔破,并要查看尿管底部是否有破损, 防止小便标本运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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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量不够达不到检验标准;送血标本:玻璃管不可打破或倒翻,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并告知主管或经理,严禁用他人的血标本代替。保管好所取送的药品,特别是玻璃制品要注意不得丢失、破损。其它全院病区急需的运送工作,如夜间急取血等。搬运过程不能野蛮搬运,要注意保护仪器、设备。太平间工作人员必须尊重死者,轻抬轻放,禁止向死者家属索取钱、物。
服务内容:
常规收送血尿便标本、发放大小便标本盒;急送各种标本;取化验结果报告单及 CT、MRI 片子等;取血、送血(核对病区);收送会诊单、出院结帐单、病历;收送检查预约单并预约、退费;复印病历;病人检查、化验退费(医务处-院长签字-相关科室);送、接病人院内做各种检查(B 超,心电图,CT、MRI 等);接、送手术病人;送资料/复印/感染报告/送物品申领单;取科室快递、报刊信件等;回收空瓶和可回收废品(纸箱、报纸等);办公区报纸、杂志等废品回收;领办公用品(后勤库房物品的发放); 领医疗用品(设备库房物品的发放);协助领取福利物品;临时领医疗消耗品(棉纱,棉球,手套等)(常规供应室下送);临时去供应室取送消毒物品;取送药车到中心药房;取病人出院带药及领针剂;协助护士班后领药(不负责核药);临时协助护士送病人转科;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TPN 液体;设备借用、运送,及时加、拆床单元(床、床垫、床头柜、椅子等);协助科室搬家;加、拆床;医疗、行政设备送/报修;大输液数量清点,拆包装、贴标签上架;取送有关医疗护理(允许范围内用品);部分科室(门急诊、门诊检查科室等)进行脏、净棉织品与洗衣房交接点数。全院各区域尸体运送至太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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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电梯运行服务管理内容及要求。
电梯运行服务管理的内容:负责引导医用、客用梯人员分流,提高电梯运行效率,保证医疗运输顺利开展;负责专用梯的驾乘;协助处理电梯日常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医院大型活动(会议、培训、检查、参观等)电梯服务;保障特殊用梯需求服务。
电梯运行服务的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电梯司机相关培训知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职责,如:电梯运行制度,管理制度,安全运行规定及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电梯管理人员、司机的职责及服务规范。相关人员熟悉并能遵照执行。文明用语、着装统一、服务规范。电梯导医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相貌端庄,年龄在 18-40 岁之间。电梯导医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值班规定,按时上下班,严禁做与值班无关事。随时保证电梯轿厢、门、框的整洁,要求在上岗前做好保洁,电梯正常运行时不得停运保洁。负责电梯的巡查和故障报修工作。有人值守的电梯按要求层层报站。电梯运行时间根据采购人具体规定执行。维持乘梯人员的秩序,维护乘梯人员安全。
电梯导医行为标准: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意为医护和患者服务。严格执行供应商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电梯运行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熟练掌握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环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电梯的同时,不准与乘客聊天、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误操作运行。认真听取乘梯及乘车者的意见,及时向电梯保养人员汇报电梯运行情况;做好电梯运行记录,不准隔日或相互填写,严禁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电梯及电瓶车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持电梯的卫生。电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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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故障要做到:“发呼救、报险情、保现场”。“一劝阻、二制止”。对运行时间以外的服务或不能满足乘梯及乘车者的特殊需求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电梯导医下班时要将电梯卫生清洁完毕。服务人员上班前梳理头发、长发应盘起,刘海不得超过眼眉。服务人员上班前确保鞋子干净无污物。服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更换制服,制服不可破损。服务人员姓名牌受损或丢失,应及时与主管联系更换。服务人员应确保手指甲正规修剪。服务人员可适当淡妆并使用香水。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保持微笑。服务人员上岗前应整理仪容仪表后方可开始工作。服务人员走路时应该抬头挺胸,注意不靠墙站立。服务人员如无紧急情况不可随意跑动。
16)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要求。
○1 负责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及应急抢修与维护的岗位,必须全年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2 有严格的员工管理和考核体系。
所有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挂牌上岗,具备相关的上岗证书和资质。对所有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培训及相关岗位的技术培训,以确保其良好的技术状态,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设备维护与巡检情况,并针对设备运行情况向院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完善文档管理体系。
对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编号和登记,对其型号、规格、主要的技术参数,使用寿命、供应商信息等进行登记并造册列表。对所有的管线和设备、设施放置地点进行图纸标绘,从而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以计算机和纸质文档两种方式保存;对所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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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节点建立标识卡和识别铭牌,并与纸质和计算机文档确保一一对应,并要求员工在工作前进行确认。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对于设备的原始说明书和供应商移交资料对应于设备进行编号和登记,并加以妥善保存,公司还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产品说明书和公司的技术手册编制对每项业务操作的具体业务流程,以规范员工操作。建立员工工作日志和运行维护日志,对于设备的每日运行状况、检查情况和维修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设备档案长期保存。项目将定期根据运行维护相关记录对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同时将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管理关键节点、修订设备运行和维护计划、工作整改计划、预警信息等加以执行。
○4 计划性维护保养。
建立起以每日巡检、计划性定期保养和维保公司的联合维护管理。对于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和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的事故苗头将及时通过自身和联系维保公司提前解决。如技术性运行中断(如检修),应提前向院方管理部门提出预报和应急方案。事故和险情出现时第一时间告知客户。每月向院方报送运行及维护情况月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5 中央空调。
严格执行中央空调各项安全规程,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认真如实回答维修师傅的询问,协助维修人员及时解决中央空调故障,配合医院完成各种指令性任务。
○6 水电系统
6.1 所有维修人员应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包括:水电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持证上岗,坚持每日对楼内的水电系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检修。对于照明、给排水一般性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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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 15 分钟内赶到现场,维修率及质量应达到 90%以上,确保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6.2 节假日及夜间应确保维修值班电话的畅通,并安排有专人职守。对所有的请修电话或报警电话必须及时做出反映,在 15 分钟内维修人员必须赶到现场,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解决和排除故障。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及相关部门,确保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防止医疗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发生。
6.3 承担全院地漏及下水道疏通。
○7 其它要求。
7.1 多功能床头终端设备带的管理及维护。
7.2 通过日常的巡查对液氧仪表箱进行清洁、保养和检修,并对正负压数据进行时时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巡查的登记和记录。
7.3 所有的阀门应有标签和标识(根据国家标准制作相应的标签和标识)。
7.4 要求中标人使用专业管理软件进行工程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并对部门日常工作、设备、维护工作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给招标人的决策进行支持。
7.5 有健全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评定体系。
7.6 建立完整的目录,完整的设备清单,阀门图表,管道标志,电气回路图和相应的控制区域。
7.7 仪表运行范围等。积极为招标人提供设施设备管理方案。
7.8 层流设备机房的维护管理。
7.9 高压配电室要求值班。
7.10 动力设备运行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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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7.12 设立工程服务中心。
(5)考核
1)考核的方式
○1 制定考核细则(《物业服务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采购人每月、每季度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提供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督查考核。
○2 日常考核由采购人项目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物业服务人员在采购人的服务工作中,保洁、运送、司梯及会议接待服务的考核,由采购人物业科每月负责完成(其中属于药学部管理的物业内容由药学部每月负责完成)。上述考核中满意度考核由采购人物业科和行风办每月负责完成。
○3 督查考核由采购人物业科牵头,医院相关部门参与,每月对全院物业服务提供及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
2)考核的结果
○1 物业月度考核(百分制):其中保洁、运送、电梯、会务服务考核占 90%,药学部考核占 10%。;物业考核季度考核(百分制):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份,除当月月度考核外, 采购人将结合行风办考核数据对供应商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数据中采购人行风办考核数据占 25%。
○2 按照《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物业进行考核后,如中标人物业服务考核结果:
总分≥85 分,不处罚;
80 分≤总分<85 分,扣除管理费 5000 元;
75 分≤总分<80 分,扣除管理费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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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分≤总分<75 分,扣除管理费 15000 元;
65 分≤总分<70 分,扣除管理费 20000 元;
60 分≤总分<65 分,扣除管理费 30000 元;
得分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 3 个月总分<70 分,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3)其他考核。
○1 岗位人员缺编处罚。供应商岗位人员缺编按以下方法扣罚:每月供应商各工种(岗位)服务人员缺编率不得大于该工种
(岗位)服务人员总数的 2%(含 2%,重点岗位从其标准)。中标供应商当月岗位缺编率大于该工种(岗位) 服务人员总数 2%的,采购人当月不予扣罚。中标供应商应于次月积极补充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人员到岗工作。如中标供应商不能于次月积极补充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物业服务人员到岗工作,每缺编 1 人,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该工种(岗位)服务人员单位物业服务费用予以扣除。
○2 重点岗位:血透、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内镜室物业工作人员每月缺编不得超过 2 人。每缺编 1 人,采购人按前款方法予以扣罚。
○3 在缺编情况下,采购人于当月未予扣除并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物业服务管理费,须用于支付中标供应商员工加班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克扣该部分费用,留为公司利润。
○4 所有在采购人处工作的物业工作人员,其司职的岗位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转岗、流动、如果变化,中标人需提前和采购人相关部门沟通,说明缘由后方可调换。如果发现物业服务人员缺岗,应提前向中标人主管部门汇报,并向采购人相关科室和物业管理科报备。若发现中标人在采购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调岗、轮转、变更各岗位(工作地点)的人员,以及采购人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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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发现物业服务人员有缺岗、脱岗现象,每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 1000 元/人次。
○5 对中标人的投诉并经核实确认为有效投诉的,采购人扣除中标人服务费 1000 元/次。中标人若有其它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
○6 对于中标人物业服务人员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行为的,扣除服务费 200-500 元/人次;情节严重者,扣除该物业服务人员当月劳务费用,并立即调离采购人单位。
中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为应立即予以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经考评为不合格,并经采购人多次沟通,中标人无法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及服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采购人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权,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8 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月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合同经费的依据。考核所扣费用从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考核标准。
保洁服务考核表
序号 | 项目 | 范围 | 分值 | 清洁、保洁标准与要求 | 清 洁 公司自查得分 | 医院考核得 分 |
1 | 地面 | 楼内外地面 及室内外地面 | 25 | 无烟头、 果皮、 纸屑、 污渍; 无明显浮尘、树叶、纸屑、塑料袋地面面貌一新无杂物、积水、泥沙。 | ; | |
2 | 墙面 | 室内墙面 | 10 | 墙面光洁、明亮、无污渍、无蜘蛛网及其它粘附杂物;每月定期用清 水擦洗 | ||
3 | 天花板 | 室内天花板室外雨蓬 | 5 | 空调风口、灯具、指示牌、外露管道等顶部设施无积尘、无蜘蛛网; 室外雨蓬无杂物、目视无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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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踢脚 | 室内外踢脚线 | 2 | 目视无尘、无污物 | ||
5 | 玻璃 | 楼内外玻璃 | 5 | 玻璃幕墙、门、窗、镜面围栏、触摸屏透亮、无污迹、无水迹 | ||
金属器材 | 楼内外金属物件 | 7 | 金属器材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锈斑,有金属光泽 | |||
7 | 木(塑)质器材 | 楼内外木 (塑)物件 | 8 | 木(塑)物件表面光洁,无粗糙感、无污迹,现本色 | ||
8 | 灯具 | 楼内外灯具 | 2 | 无灰尘、灯具内无昆虫,灯盖、灯柱、灯罩明亮有光泽 | ||
9 | 标识牌 | 楼内外标识牌 | 2 | 光亮、干净、无污渍 | ||
10 | 垃圾桶果皮箱 | 、楼内外垃圾桶、果皮箱 | 2 | 表面光亮无污迹、油迹,无蚊蝇 、周边无积水 | ||
11 | 电梯 | 电梯轿厢四周及厢底和厢顶 | 2 | 玻璃境面光亮无污迹;不锈钢表面无灰尘、无污迹;灯具天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 | ||
12 | 病房 | 病儿所在病房及其活动场所 | 18 | 清洁用抹布一床单元一张 | ||
13 | 卫生间 | 楼内卫生间 | 5 | 无异味、臭味、垃圾桶垃圾不超过一半,无积水。 | ||
14 | 大环境 | 楼外花园、花台及楼内花木 | 5 | 道路无明显浮尘、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花基、花坛无烟头、杂物。 | ||
15 | 垃圾运送 | 垃圾站 | 2 | 专人运送、交接登记清楚,每天清运两次。 |
中央运送考核表
序 号 | 服务质量标准 | 分值 | 考核办法 |
1 | 设立 24 小时的中央调度中心,相关人员配置对讲机和耳机 | 10 | 未佩戴对讲机和耳机的,扣 2 分 |
2 | 医院负责提供中央运送用工具中标人应合理调配并负责管理 与保养。 | 10 | 未保养运送工具的,扣 2 分 |
3 | 要求对中央运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 给招标人的决策进行支持。 | 20 | 每月检查一次数据统计,如不能提供相关数据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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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央运送准确率 97%。 | 30 | 发生一次运送差错的,扣 2 分 |
5 | 中央运送及时率 97%。 | 30 | 因运送不及时导致投诉的,一次投诉扣 2 分 |
工程维修考核表
序 号 | 服务质量标准 | 分值 | 考核办法 |
1 | 机房设备整洁,设备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 | 15 | 现场检查,机房内清洁达不到要求扣 1 次;设备出现锈蚀、跑冒滴漏现象,一次扣 2 分。 |
2 | 各班组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 | 10 | 现场检查,有不完善的,发现一处扣 1 分 |
3 | 各机房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及操作 规程。 | 10 | 现场检查,有不完善的,发现一处扣 1 分 |
4 | 设备使用寿命保持出厂设计要求; | 10 | 检查设备保养计划,缺失的 |
5 | 机电设备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 10 | 抽查,不能提供完整档案的,扣 5 分 |
6 | 紧急报修 10 分钟内作出响应,常规 报修 12 小时作出响应; | 10 |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一次扣 1 分 |
7 | 每月统计能源消耗表及其分析提供给招标人; | 10 | 按月考核,未及时提供扣 2 分 |
8 | 设备标签、管道标识、阀门标识、电 气线路图、阀门图表、计量表正常范围标识等标识图表规、正确、完整; | 10 | 现场检查,标识不规范的一处扣 1 分 |
9 | 制定完整的年度设备维护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年度预算及控制计划、能源控制计划、安全保障计划、资产保障计划、年度更新改造计划、设备维护工作的平衡计划、报修工作数量控 制计划等,并切实执行。 | 15 | 年度考核,缺一项计划的扣 1 分,缺 三项以上扣 10 分 |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1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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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条件
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 1 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3.2 服务地点
市南区东海中路 5 号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采购人指定范围。
★3.3 付款方式
自物业管理服务首日开始,在其后每月 10 号前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采购人按照约定和考核细则对中标人上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减去考核扣除金额后支付相关费用。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费用。
★3.4 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阶段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调整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提供相应的保障。
3.6 服务保障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
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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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3 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3.5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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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1.4.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6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 投标报价 | 10 |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 30% 以上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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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满分 | |||
企业业绩 | 15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医疗卫生机构物业服务同类业绩且合同服务内容同时包含保洁、运送、电梯、工程其中两项及以上的,每有一项得 3 分,最高得 15分;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医疗卫生机构物业服务业绩且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保洁、运送、电梯、工程其中一项的,每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以上两项业绩最高得 15 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的电子文档,缺一项不得分。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 | |
企业认证 | 6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认证得 2分 ; 通 过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ISO45001(OHSAS18001) 体系认证得 2 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 认证得 2 分;投标人 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 |
服务保障 | 4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从事物业管理过程中,因中标人责任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之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原件(格式自拟)的电子 文档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内容 | 0 | 投标人报价以不违反劳动法规为前提。招标人不 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员工工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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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新的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未提供、提供不全报价明细表或员工工资未按最新的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投标报价 为无效报价。 | ||||
技术部分() | 响应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 比得 3-0 分,存在负偏离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 |
服务方案 | 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及定 位 | 6 | 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及定位:投标人提供对项 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定位合理、物业服务需求分析、服务理念、管理的重点、服务措施、对本项目的 实施优势得 6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1 分, 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对项目的人员设置 | 6 | 对项目的人员设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人员设置科学合理,有组织架构图、有详细具体的人员配置、有人员岗位职责、有工作质量标准的得 6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1.5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人员培训及考核 | 6 | 人员培训及考核:投标人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措施、科学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方法、考核机制、员工激励机制、上岗仪表行为规范的得 6 分。上 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1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管理服务模式,标准措 施 | 6 | 管理服务模式,标准措施:投标人提供科学完善的方案总体流程、各服务模块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优势的得 6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1.5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6 | 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业主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合理展现投标人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节能降耗的措 施的得 6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2 分,直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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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了科学完备的突发问题处理的应急响应时间、处理方案,应急保障任务的解决方案,应对措施的得 3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1 分,直至 0 分止, 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 | 6 | 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得 6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3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工作台帐、 工作信息收集制 度 | 6 | 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制度:投标人建立完整 的工作台帐,投标人工作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况完善的得 6 分。上述评审 因素缺一项减 2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 的不得分。 | ||
大型活动保障方案 | 4 | 大型活动保障方案:投标人提供完备的大型活动保障方案,提供完备的接待会议保障方案的得 4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2 分,直至 0 分止, 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物资装备管理 | 5 | 物资装备管理:投标人提供健全合理的物资装备管理措施,提供物资装备合理安全使用操作措施的得 5 分。上述评审因素缺一项减 2.5 分,直至 0 分止,全部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物业服务管理软件 | 8 | 投标人拥有物业服务管理软件系统(自主开发和自购均可),该软件至少包含工作分派、追踪、统计分析等功能。评委综合评价该管理软件系统设计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投标人提供软件开发著作权证书或采购合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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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原件(合同和发票同时提供)的电子文档得 4 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该管理软件在同类项目中运行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甲方公章)的电子文档,得 2 分。 投标人承诺能保证将该物业服务管理软件系统应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格式自拟)原件的电子文档,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 说明:
3.1.1 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3.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
3.3.3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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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6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7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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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 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 投标有效期
4.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4.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 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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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
8.2 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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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3 资格审查部分
11.3.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 1 要求的内容); 11.3.2资格证书(如有);
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1.4 商务部分
11.4.1 投标函;
11.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4 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4.5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1.4.6 商务响应表;
11.4.7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4.8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4.11 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1.4.12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3 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4 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5 技术部分
11.5.1 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 服务方案;
11.5.3 应急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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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服务响应表;
11.5.5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6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7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5.8 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9 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 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 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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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 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 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 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14.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7.质疑
1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东省• 青岛市)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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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7.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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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 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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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 宣布开标纪律;
1.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
1.4 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1.5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6 开标结束。
2.开标
2.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2.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
2.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5 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
2.6 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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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 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 编写评标报告;
3.7.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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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4 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5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 资格审查
4.2 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 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4 符合性审查;
4.5 技术和商务评审;
4.6 澄清有关问题;
4.7 比较与评价;
4.8 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 编写评标报告;
4.10 宣布评标结果。
5.资格审查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
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 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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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 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 1)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4 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标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宣布评标纪律;
6.1.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1.7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6.1.8 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1.8.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1.8.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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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 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3.3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澄清有关问题
7.1 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定标
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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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5 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
8.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7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8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1 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 审得分与排序。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0.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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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5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7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 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10.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1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2.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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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2.2 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 违法违规情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3.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3.3.1 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 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3.3.3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 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3.5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3.3.6 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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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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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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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 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 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1.8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9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 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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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范本格式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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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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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3.1 预付款比例: %,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2、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提交形式: , 金额:人民币( 大写)
(¥ )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在采购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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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
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
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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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 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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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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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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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2、资格证书(如有);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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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投标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我方承诺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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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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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5、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若有);
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8、投标人荣誉(获奖)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 (若有)
9、投标人荣誉(获奖)证明材料;(若有)
10、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11、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12);
1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3);
15、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7、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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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印章):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投标函由授权代表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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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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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单 位: | 部 门: | 职 务: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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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含税总报价 |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总计 | 大写: | ||
小写: |
注: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2.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 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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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名称: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1 | ||||||||
2 | ||||||||
3 | ||||||||
…… | ||||||||
服务项目费用合计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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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 同 金 额 (万元) | 项目内容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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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投标人荣誉(获奖)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荣誉(获奖)名称 | 荣誉(获奖)内容 | 颁发机构 | 获奖时间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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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保障要求 | |||
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 | |||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
能力或业绩要求 | |||
…… |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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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甲方:乙方:
联合投标协议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注:联合体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应明确各自承担的比例。)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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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 (印章) 职合投标代理人: (印章):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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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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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 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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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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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4);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5);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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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实质性响应情况,非实质性服务要求如有未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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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身份证号码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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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服务类样本)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名称 | ||||||||
供应商 | 项目及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 | ||||||||
分期验收 | 是□ |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 |||||||
验收内容 | 服务质量 | 服务进度 |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安全标准 | 服务承诺实现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
合 格□不合格□ | 按 时□不按时□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 ||||||||||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 格□ |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 |||||||||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 经办人: |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 ||||||||
供应商确认: |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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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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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 标题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2.1 | 投标文件雷同检查 |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
2.2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
2.2.1 | ★…… | |
2.2.2 | ★…… | |
2.3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 一览表) |
2.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 |
2.5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
2.5.1 | …… | |
2.5.2 | …… | |
2.6 | 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
2.7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2.8 | 其他 |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 |
2.9 | 其他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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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服务类样本)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名称 | ||||||||
供应商 | 项目及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 | ||||||||
分期验收 | 是□ |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 |||||||
验收内容 | 服务质量 | 服务进度 |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安全标准 | 服务承诺实现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
合 格□不合格□ | 按 时□不按时□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 ||||||||||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 格□ |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 |||||||||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 经办人: |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 ||||||||
供应商确认: |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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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D2B9DAA-8CD1-4E53-8420-D2DCE
附录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 号 | 标题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文件雷同检查 |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 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 |
2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1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
3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2 | ★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4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 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 分——投标函) | |
6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1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
7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2 | (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验收……) (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 要求……) | |
8 | 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 |
9 | 其他 1 |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 | 其他 2 |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等情形 | |
11 | 其他 3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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