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原料油加工费 261.59 元/吨(不含税),其中外采工业气加工费 296.82 元/吨(不含税),乙方按其实际原料油加工收率向甲方交割产品,主要涉及甲基 叔丁基醚、液化气、丙烯、石油化工气等产品。协议同时约定了原料油及产品质量、风险承担、HSE(健康、安全、环保)、双方责任与义务、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委托加工协议 • May 11th,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May 11th, 202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精化”)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接受天马精化委托,在 2011 年度加工硬脂酸酰氯和 AKD 原粉,本协议涉及加工费等总金额约为 9,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加工协议 • January 19th, 2011
Contract Type FiledJanuary 19th,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