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商議條款 样本条款

個別商議條款. 一、任一立約人對貴行所負一切債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無須由貴行事先通知或催告,貴行得隨時減少對立約人之授信額度或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個別商議條款. 第一條 擔保物如有應為抵押權設定或變更登記者,其設定登記或變更登記規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個別商議條款. ⬜不同意下列個別商議條款 ⬜同意下列個別商議條款
個別商議條款. 13. 不動產投保住宅/商業火災保險約定。 ﹝經立約人及保證人逐項閱讀後,請親自簽名: ﹞
個別商議條款. 第一條 甲方及保證人同意乙方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規定將對甲方之債權(含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權利)信託或讓與第三人時,得以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之公告方式取代債權讓與之通知。
個別商議條款. 下列各條款經個別協商,甲方確認無誤並同意遵守
個別商議條款. 一、甲方已知悉負擔之利率及各項費用,且經核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 %(依「銀行業暨保險業辦理消費者信用交易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總費用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個別商議條款. (本條經甲方、保證人簽名及蓋章後,始生效力) 該約定。 保證人另同意第 甲方: 保證人: 條個別商議條款,為本契約之一部,並願遵守該約定。 (簽名及蓋章) (簽名及蓋章)
個別商議條款. 一、立約人於本約定書留存印鑑,除授信案動用、續約展期對保應親自辦理外,其餘授信往來均憑本留存印鑑辦理。凡持有立約人留存之印鑑前往貴社申領授信相關文件者,均視為立約人之代理人,貴社得准予辦理之。認蓋
個別商議條款. (本條經甲方、保證人簽名及蓋章後,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