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44 样本条款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44.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其他事项 44. 鉴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嘉合磐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嘉合磐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嘉合磐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嘉合磐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嘉合磐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广发匠心优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匠心优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匠心优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广发匠心优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广发匠心优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其他事项 44.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南方利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其他事项 44. 鉴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诺德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德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德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诺德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诺德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