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期限 样本条款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募集期限.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募集期限. 本集合计划的募集期限由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60 个自然日。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集合计划销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初始销售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募集机构。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通知,即视为履行完毕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程序。
募集期限. 本基金具体发售时间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延长基金份 额发售的时间,本基金可继续销售,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并及时公告。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初始销售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募集机构。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通知,即视为履行完毕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程序。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9日止。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自 2011 年 7 月 25 日至 2011 年 8 月 25 日进行发售。在发售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募集期内,本基金同时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1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3 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生效。
募集期限. 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开发售。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延长基金份额发售的时间,本基金可继续销售,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 月。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