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每份面值为 1 元。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四、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可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延期方案,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时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本基金份额每份面值为 1.00 元。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3年,基金存续期延长应符合相关程序。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其他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