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存续期限 样本条款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每份面值为 1 元。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四、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如外汇局规定发生变化或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时,本基金可增减外币基金份额类别,外币基金份额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申购与赎回,该事项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如本基金增减外币基金份额类别,更新的申赎的原则、程序、费用等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本基金为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 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基金存续期限. 除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限、提前终止外,自 2061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自动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1 年,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本基金募集不设上限。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一经认购、申购,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 00 元,按面值发售。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合同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57 年 6 月 29 日,但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或方式提前终止或续期。本基金的基金封闭期期限与本基金合同期限一致。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业务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办法》及《深交所基础设施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的有关规定。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及相关登记机构、销售机构针对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推出新的规则或对现有规则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对本基金的发售方式进行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