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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存续期限 样本条款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可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延期方案,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时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3年,基金存续期延长应符合相关程序。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九、 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和差异 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 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存续期限. 除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限、提前终止外,自 2061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自动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1 年,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