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存续期限 样本条款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可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延期方案,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时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3年,基金存续期延长应符合相关程序。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合同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57 年 6 月 29 日,但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或方式提前终止或续期。本基金的基金封闭期期限与本基金合同期限一致。
基金存续期限. 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本基金存续期为 18 个月,即自基金合同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九、 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和差异 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存续期限. 除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一年,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