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式 样本条款

销售方式. 销售机构应当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详细介绍产品特点并充分揭示风险,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引导客户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历史业绩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销售集合计划。
销售方式. 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资产管理人及其代理销售机构进行销售。
销售方式. 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应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正式销售文件,以纸质资料方式置备于销售机构营业场所。销售机构应当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详细介绍产品特点并充分揭示风险,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引导客户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历史业绩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销售集合计划。
销售方式. 本计划通过资产管理人南华期货股份公司进行直销。具体名单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资产委托人认购本计划,必须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的具体金额和份额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销售方式. 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资产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进行销售。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说明书》为准。 投资者认购本计划,必须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的具体金额和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份额销售的情况提前终止任一份额的初始销售。
销售方式. 本计划通过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代理销售机构向客户销售。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计划投资说明书。
销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销售。
销售方式. 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
销售方式. 深圳建科院获取订单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投标和客户直接委托。
销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投资人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内集中申购”),也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