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5 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 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或官网直销平台进行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 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官网直销平台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每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场外认购,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 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场内认购单笔最 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超过 1,000 元的应为 1 元的整数倍。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直销柜 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 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 额不得低于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 额高于 1 元人民币的(含认购费),从其规定。 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