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成立条件 样本条款

基金的成立条件. 本系列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三只成分基金各自的净认购金额都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且各自的认购户数都达到或超过100人的条件下,三只成分基金依法即可成立,同时本系列基金成立。如果某只成分基金无法达到成立条件,则所有成分基金不成立,本系列基金不成立。本系列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本系列基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系列基金不成立时,本系列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的成立条件. 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100户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试点办法》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认购,并宣告基金成立;否则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设立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转化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的成立条件. 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办理验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宣告基金成立;否则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本基金不成立时,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的成立条件. 1、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认购申请确认成功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超过 200 人并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成立规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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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解除合同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经济周期及市场走势变化,以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主来获取稳健收益,并通过投资基金、股票等配置少量权益仓位分享股票市场长期升值回报,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跨市场、跨行业的投资运作,拓宽投资集合的有效边界。本理财产品目标是提升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让客户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分享多市场快速发展的红利。

  • 秘密保持 第 11 条 乙は、この契約に定める業務に関して知り得た秘密を漏らし、又は盗用してはならない。

  •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准。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