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信息和报告 样本条款

定期信息和报告. (1)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本协议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与基金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的基金财产账户的相关评估报告、会计报表、估值报告、监管报告; (2) 应基金管理人要求,基金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可以就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惯例等事项向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但应谨慎处理该等咨询事项并向基金管理人报告有关结果。
定期信息和报告. 乙方按照《操作备忘录》向甲方提供与托管资产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报告。
定期信息和报告. 甲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与托管资产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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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 号)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渗滤液处理尾水转运车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監造單位 指受機關委託執行監造作業之技術服務廠商。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