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权条款 样本条款

弃权条款. 12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采取的旨在拯救、保护或恢复保险标的的措施不得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或在其他方面损害任何一方的权利。
弃权条款. 12. 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施救、保护或恢复保险标的所采取的措施,不应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的表示,或视为损害任何一方的权利。
弃权条款. 17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采取的旨在拯救、保护或恢复保险标的的措施不得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或在其他方面损害任何一方的权利。
弃权条款. 17.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采取的施救,保护或回复的各项措施,不得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或者影响双方权益。
弃权条款. 除非以书面形式写明并由弃权一方签字,否则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弃权均属无效。任何一方的弃权均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对该书面弃权书未明确指明的任何失败或违约的弃权,无论其性质相似还是不同,也无论发生在该弃权之前或之后。任何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补救措施、权力或特权均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弃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补救措施、权力或特权也不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措施、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弃权条款. 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采取的施救、保护或恢复的各项措施,不得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或者影响双方权益。
弃权条款. 如我们未能行使或执行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此类条款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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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 通知和送达 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您在宽限期届满后仍未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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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