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细则. 3.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0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或不启封退给投标人。
(3) 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投标。
3.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不得修改。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标。
投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