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或特定主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投保人. 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 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第三条
投保人. 指保险单第一项所载的实体。
投保人. 与本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自然人。八、
投保人. 投保时年龄应当在 18 周岁(含)以上,并且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二、
投保人. 是指有权与本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五、本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人.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
投保人. 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团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投保人. 指在《保险单明细表》“投保人”中列明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