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答疑. 10.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2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校采购机构。
10.3 学校采购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
10.4 如学校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学校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5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招标答疑. 10.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0.3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
10.4 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5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招标答疑. 招标人可能视情况安排招标答疑会议,答疑会议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8
招标答疑. 3.4.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在前附表规定时间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把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超过期限的,招标单位概不答复。
3.4.2 在前附表二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在前附表二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紧急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补充通知、紧急通知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二)。
3.4.3 补充通知、紧急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4.4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紧急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3.4.5 因补充通知等原因,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招标答疑. 由投标人自行关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的建设工程——补充文件栏,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答疑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
招标答疑. 2021 年 9 月15 日 14 时 00 前,以E-mail及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邮箱:000000000@xx.xxx,联系人:叶宇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和拒绝回答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答疑.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时
招标答疑. 本项目不再统一召开答疑会,如有疑问请与博爱县自然资源局和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答疑. 12.1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物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2 投标人提出的投标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或按照本须知第 7条的规定送达代理机构。
12.3 招标答疑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 7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招标答疑. 7.1 招标答疑
(1) 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招标答疑,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
(2)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
(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 购代理机构;
(4)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 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10.3、10.4 款规定执行;
(5)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2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