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 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或其他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工程设备。
施工设备. 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施工设备. 如果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 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设备. 总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所有施工设备,总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运到工程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均被视为仅供本合同所述的工程建设之用,总承包人只有在工程不再需要此类施工设备后才能从工程场地将它们运走。无论本合同如何规定,总承包人在将用于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设备撤离工程场地时应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