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使用 样本条款

账户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支付指令,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账户的资金收付业务。 7.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账户管理业务的电话确认核对工作,并配合执行大额资金划转联系查证制度。 7.3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在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不得违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开立银行账户套取现金。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应对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根据甲方的注册资金、日常资金支出等,对甲方收付业务进行核实,必要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付款凭据。无法提供凭据,或者提供的凭据无法 说明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乙方有权拒绝办理。 7.5 甲方因结算需要,向乙方提出使用支票申请的,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乙方支票使用相关制度规定办理。 7.6 甲方如有使用乙方网上银行业务,除遵守乙方「全球金融网服务约定事项」之约定条款,应同时接受并遵守本协议业务规则和业务规定。
账户使用. 1、 乙方根据甲方申请的支付方式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具体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约定为准。 2、 乙方应及时、准确地为甲方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3、 乙方应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为甲方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授权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限制、扣划甲方账户存款。 4、 甲方可通过乙方网银、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本企业账户信息查询,或凭甲方授权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到乙方柜台申请查询。 5、 为保障甲方在乙方开立账户的资金安全,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确认查证工作。 6、 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对甲方账户的公转私交易限额、非柜面渠道限额进行调整或终止。 7、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和乙方相关规定,对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进行年检。 8、 甲方账户连续1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结息、银行扣收管理费等因账户管理本身形成的资金收付),乙方应当通知甲方确认账户是否继续使用,甲方自乙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确认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不收不付且将账户列入久悬账户管理。甲方激活久悬账户按新开账户重新提供全套开户资料。 9、 乙方按法律法规和乙方的具体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开户费、账户管理费、空头支票(含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支票)退票费以及其他结算服务费用,以上费用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10、 任何因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成本,均应由甲方承担,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承担由此而增加的任何税费成本。甲方如为境外主体,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境内缴纳相关税款,该税款应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税款金额以税务机关实际扣款数额为准。
账户使用. 甲方申请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的,乙方与甲方约定非柜面渠道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甲方应当到乙方柜面办理。
账户使用. 3.1 甲方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办理存款业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定,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银行卡、存折等)和密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若甲方遗失账户凭证、遗忘或发现密码泄露、被他人盗用的情况,应立即向乙方提出挂失申请,挂失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在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发生的资金损失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的除外。 3.3 为确保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甲方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在乙方办理部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管理、凭证管理、各种签约类业务等)时,必须由甲方本人亲临乙方营业网点或由甲方本人通过乙方认可的其他渠道,在经过必要的身份认证后自助办理,不允许代理。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4 甲方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他人账户,不得利用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和冒名开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涉嫌或被认定为存在上述情形的,依法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应停止该账户的使用,并按有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置。 甲方因相信欺诈电话、欺诈短信或虚假网站而将个人银行账户及相关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账户使用.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中数藏品】会员名、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中数藏品】。
账户使用. 账户持有人条款和条件 1) 付款方式
账户使用. 若交易账户连续三个月未有交易,鑫旺金业会自动关闭账户。
账户使用. 乙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开立和使用人民币基本账户和外汇账户(如需)。乙方应将账户的开立和消除情况报知甲方。
账户使用. 1、 账户类型:账户类型包含销售方账户、采购方账户、业务合伙人(代理商)账户。专门从事原油、成品油及相关化工产品供应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批发、销售、仓储、经营等资质的企业,可以注册销售方账户。具备成品油采购需求的企业(包括加油站、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公司等),具备相应的成品油经营、仓储、使用等资质的企业,可以注册采购方账户。注册业务合伙人(代理商)账户的,仅能开展交易信息发布业务。
账户使用.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 Playlist 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