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样本条款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特定客户初始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至少在 10万元人民币以上。 进取级委托资金应早于优先级委托资金到账。进取级委托资金到账后,优先委托人才进行认购。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货币现金形式交付。特定客户初始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笔 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不低于 10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初始销售期间,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即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本计划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投资者在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 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初始销售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 1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委托人在初始销售期间的首次认购金额应不低于壹佰(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 1 万元起(含一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资产委托人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委托人在初始销售期间的首次认购金额应不低于壹佰 (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拾(10)万元人民币起(含拾万元)。

Related to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基本信息 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信息请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目前收取标准为 1.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出書類 a ) 競争参加資格確認申請書(様式集参照) b ) 全省庁統一資格審査結果通知書(写)

  • 約外の事項) この契約書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は、必要に応じ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とが協議して定める。

  • 转出总金额(C=A B) 12,000,000.00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0.5% 转出基金费用(E=C*D) 60,000.00 转换金额(F=C-E) 11,940,000.00

  •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始工作通 知之日起 10 天内。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 。

  • 人员要求 1、 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 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