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特定客户初始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至少在 10万元人民币以上。 进取级委托资金应早于优先级委托资金到账。进取级委托资金到账后,优先委托人才进行认购。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货币现金形式交付。特定客户初始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笔 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不低于 10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初始销售期间,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即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本计划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投资者在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 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初始销售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 1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委托人在初始销售期间的首次认购金额应不低于壹佰(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 1 万元起(含一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资产委托人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委托人在初始销售期间的首次认购金额应不低于壹佰 (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拾(10)万元人民币起(含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