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目前收取标准为 1.3%。
资产管理费. 理财资金投资扣除客户本金、收益后的剩余部分。 如理财资产运作低于预期年收益率,宁波银行将免收资产管理费;理财资产运作超过预期年收益率的部分作为资产管理费由银行收取。 宁波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并应在调整前按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公告。若客户不接受,有权在该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宁波银行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提前赎回时的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天数和实际投资情况计算。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收取采用可变费率机制,根据账户实际收益情况,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在 0.2%-0.3%之间调整。具体规则为:自账户成立日起以每半年时间为周期,第一个半年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初步定为 0.2%,每半年调整时根据上一个周期账户年化收益情况而定,具体如下表: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标准为1.2%。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进行调整,但该比例最高不超过2%。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的年收取比例为 1.62%。
资产管理费. 资产评估交易日的规定
资产管理费. 在每一计价日,本公司将从理财账户资产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资产管理费,并从理财账户资产中扣除。
资产管理费. 我们在每个资产评估日按前一日各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资产管理费. 我们在每个资产评估日按照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收取标准为: 该投资账户资产净值× 距上次评估日天数×该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 我们有权对投资账户资产管理收取比例进行调整,但每个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的年比例最高不超过 2%。
资产管理费. 资产交易认可的规定